(新加坡6日訊)馬勞在超市遺失錢包,近一個月後突然接獲警方通知,錢包失而復得,裡面數百元現金和信用卡等原封不動。
《聯合晚報》報導,來自柔佛的羅添壽(53歲),在新加坡擔任技工,每天騎摩哆往返新山住家。
他受訪時繪述,上個月3日下午前往吉真那大廈(Kitchener Complex)樓下的職總超市買點東西後,就將錢包放回褲袋,接著騎摩哆返家。

羅添壽遺失錢包近一個月後失而復得。羅添壽遺失錢包近一個月後失而復得。「豈料到了關卡,我摸褲袋才發現錢包不見了,也不知道是何時丟失的。」他說,錢包里除了有新加坡駕駛執照和大馬身分證,還有8張銀行卡和信用卡,以及217新元(約813令吉)和39令吉。他從關卡折返回新加坡,到新加坡警局報案,再返回新山時已經是午夜了。遺失錢包後,他忙著補辦個人證件,也要求銀行取消信用卡,更擔心個人資料遭人非法盜用。
當他以為找回錢包的希望微乎其微,他突然接到警方通知,稱錢已被尋獲,裡面的證件和信用卡等原封不動,現金更是分文未少。
羅添壽非常感謝那名好心人,也希望找到對方再請他喝茶答謝,但警方鑒於規定不便透露對方身分,他只好作罷。
他也希望通過媒體感謝好心人,同時讓大家知道對方拾金不昧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