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兩名早前在新加坡內部安全法令下被拘留的自我激進化新加坡人,今年7月獲釋,另有4人的限制令到期後無須延長。
新加坡內安局周四(11月30日)發文告說,兩名獲釋的拘留者改造進展良好,當局評估他們不再構成安全威脅。 他們曾經是伊斯蘭國組織(ISIS)的支持者。
這兩人分別是2019年7月被拘留的蘇德曼(51歲)以及2015年7月被拘留的穆斯塔法(60歲)。 他們獲釋後,仍須遵守限制令。
接獲限制令的人須遵守若干條件和限制,例如不能未經新加坡內安局長批准就搬家、更換工作或離開新加坡。 限制令的有效期限一般為兩年。
4名限制令到期的新加坡人,則因為改造進展良好,限制令無須延長。他們是43歲的莫哈末法伊魯卡、28歲的伊莎、60歲的阿米魯丁及32歲的阿布塔爾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