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名校31歲博士生,卻因強姦未遂、非法闖入等罪名,被判入獄。
12月1日,新加坡國立大學博士生高X在新加坡高等法庭對4項罪名認罪,被判入獄6年6個月加6周,並且加鞭刑3下。

這4項罪名包括2023年10月9日的一項企圖強姦罪,以及2023年10月9日至2024年5月26日的三項非法闖入罪。
兩人是同個公寓的租戶
高X與21歲女大學生A女同租一所公寓,兩人都是中國國籍。他們分別住在不同房間,公寓還有其他租戶。
2023年8月,高X搬離公寓。到了10月初,他開始給A女發信息,約她外出。
A女拒絕高X的追求,告訴他別再糾纏。但高X不管,屢敗屢戰,幾次到A女的公寓找她,也在附近巴士站等她。有幾次,A女甚至不敢回公寓,而是到朋友家去住幾天。
2023年10月8日,高X又一次來到公寓找A女。A女不厭其煩,撥電報警。
房屋中介打電話給高X,警告他不能非法闖入民居,但他仍然我行我素。
警察到來時,高X暫時離開,但去了公寓旁邊的公交車站,在那邊過了一夜,並且繼續給A女發信息,表達自己的不滿和憤怒;並且說,自己在車站等她。
惱羞成怒竟然動手
第二天,10月9日,A女不敢上班,請了假,決定不出門,躲在房裡。
沒想到,當天晚上,高X又一次來到公寓敲門。一個來自緬甸的租戶應門,開門之後聽不懂高X在說什麼,於是便讓他進去。
高X進門之後,開始敲A女的房門。當時,A女在房裡與父母通話。聽到敲門聲後掛斷電話,打開房門,很吃驚地發現竟然是高X。
高X說,他這次前來,是因為把銀行卡遺忘在公寓,自己回來取,並且,自己這次前來也是向A女為昨晚的事道歉。
A女拒絕接受他的道歉,並說要報警。正在A女準備關上房門時,發怒的高X猛力推開房門,進入房間。
他把A女推倒,壓在地上,掀開A女的連衣裙,非禮胸部,還扯下內褲觸摸。同時自己還解開了褲子,露出「作案工具」。
剛才的緬甸租戶聽到A女呼救,沖了進來,把高X拉出房外。
出了房門之後,高X仍不離開。有個租戶給他遞上酒,讓他冷靜。他冷靜下來之後,回到房門,試圖跟A女對話。A女當然不開門。
A女在房裡哭泣,並給另一名室友打電話求助。室友於是打電話報警。
警察後來帶A女去體檢。體檢顯示,A女身上有抓痕和瘀傷。
違反保釋規定
擅自聯繫A女
一天半後,10月11日,高X被控以企圖強姦罪,並予以拘留。半年後,2024年5月2日,他被保釋出外。
這時,想也沒有想到,高X竟然又犯下一系列非法闖入罪。
保釋外出的第三天,5月5日,高X回到A女的公寓,要找一些證據,來減輕自己面對的指控。但室友告訴他A女已經搬走。
這個就出了麻煩,因為高X的保釋條件之一就是」不許聯繫A女」。她明顯違反了保釋規定。這就構成了第一起「非法闖入」罪。
擅闖法官辦公室
過了五天,5月10日,他來到國家法院參加涉嫌企圖強姦罪的審前會議。他堅持要求面見在另一個辦公室的法官,並試圖從自己辯方律師手中搶過筆記本電腦,然後跑出會議室。
他跑到「8-40」號的法官辦公室,儘管門上標誌著」禁止進入」,他仍闖了進去,要求面見法官。
有個職員要求他離開,高X的父親也設法把他拽出去,但他堅持不肯離開。一直到職員對外呼叫幫助,並且按下警鈴,高X終於才離開。
這就構成了第二起「非法闖入」罪。
又過了兩周,5月26日,高X又一次來到A女的公寓,要取她的手機號,希望能說服A女撤銷對自己的指控。但他沒拿到手機號。這就構成了第三起「非法闖入」罪。
後來,高X的擔保人撤保,結果,他再次被扣押,關進看守所。
為的是羞辱A女
並發泄心中憤怒
12月1日,在法庭上,主控官指出,在高X企圖強姦的過程中,A女受了傷。而且,高X之所以終止獸性,是因為被A女的室友拉走。
在法庭上,高X承認,當時他打算強姦A女,為的是羞辱她,也為發泄自己心中的憤怒。
高X的辯護律師說,高X企圖強姦並非有預謀。
他求情說,高X在學業上的多年努力已付諸東流,將來遣返回中國之後,一切都得從頭開始。
法官最後判刑6年6個月又6周,外加3下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