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榜鵝鄰里警署與陸路交通管理局在榜鵝一帶展開為期五天的聯合執法行動,充公17輛個人代步工具、12輛電動助力腳踏車及八輛不符合規定的腳踏車。
榜鵝鄰里警署前天(24日)在Facebook發帖文說,從2月9日至14日展開的聯合執法行動中,執法人員共檢查38人,他們當中有人涉及違反《活躍通勤法令》及《公路交通法令》。
違規行為包括在公共道路及人行道上騎行不符合規定的個人代步工具(PMD)、騎行及持有不符合規定的電動腳踏車(PAB),以及騎行未安裝強制性手剎裝置的腳踏車等。
警方強調,當局對任何危害公共安全及違反法律的行為持堅決立場,並將毫不猶豫採取執法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