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6日訊)馬國司機被控來新販毒,原判終生監禁外加15下鞭刑,稱只是代為保管,最終上訴得直,減刑至10年。
來自馬國的羅厘司機拉梅什被控一項販毒罪狀,原被判監終生監禁外加15下鞭刑,他不滿罪成和刑罰而上訴。
根據最高上訴庭的判詞,拉梅什和另一名馬國司機詹德負責送貨來新,2013年7月26日早上7時許,詹德載著拉梅什通過兀蘭關卡後,前往兀蘭路途中,將一個包裹交給拉梅什。拉梅什抵達後下車,帶著包裹上了另一輛羅厘,兩人接著分道揚鑣。
詹德在馬西嶺一帶停車後,和另一男子碰面,對方將羅厘內的一包塑料袋取走,將一個信封和一疊現金放在乘客座位。
詹德之後開車到金文泰一帶時,被肅毒局人員逮捕,後者在車內起獲了兩包裹和6950元現金(約2萬0988令吉)。拉梅什之後也在同一地點下車被捕,車上起獲了一個包裹。
拉梅什的口供及庭上證詞都維持一樣的立場,即不知包裹內容,聲稱被告知是辦公室文件,交給他保管。
詹德原本的說法是不知包裹內容為何物,之後突然認罪,請求輕判,接著又轉換說辭,稱以為所有包裹內裝的都是檳榔。
上訴庭下達判決時表示,控方無法證明拉梅什是為了販毒而擁毒,從詹德的口供來看,拉梅什首次非法送貨,原本不願涉及此事,有可能對整個行動不完全知情,包括包裹物品。
有鑒於此,拉梅什被改控較輕的擁毒罪,但由於毒品重量顯著,判他坐牢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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