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外科醫生及心理醫生被揭發交換女病患資料甚至裸照,協助對方與女病患發生性關係!案件交由紀律審裁庭審理期間,新加坡醫藥理事會禁止他們在行醫之外聯絡任何女病患。

醫理會禁他們私下聯絡女病患
根據新加坡《8視界新聞》報道,新加坡醫理會22日在網站發表文告說,為了公眾安全和利益,投訴委員會決定對這2名醫生的行醫執照施加條件。
這兩名醫生是伊莉莎白諾維娜醫院經營私人專科診所的外科醫生王建鵬,以及曾在新加坡中央醫院任職的心理醫生陳恆寧。
王建鵬在2018年7月起訴一名女子,指她作出的指控導致他名譽受損,但新加坡國家法院今年4月裁決女郎的指控正當,判他敗訴。
這名女子是陳恆寧的情婦,她是陳醫生的病患,但與他發生婚外情,兩人皆已婚。
陳恆寧情婦發現訊息揭發
這名情婦是在2018年4月22日,與陳恆寧在東歐旅行時無意中驚覺男友在手機中與他和好友王建鵬互傳的露骨Whatsapp訊息,包括王建鵬曾把一名女病患的聯絡方式發給陳恆寧,讓後者嘗試和對方發生性關係。
王建鵬也曾把另一名女子的裸照發給陳恆寧讓他「預覽」,而他最後也和這名女子發生性關係。
情婦把這些訊息拍下,向新加坡醫理會投訴,也把內容電郵給陳恆寧多名同事和上司。兩人的關係在5月底告終。
法庭文件內容顯示,情婦指這兩名醫生串謀占「脆弱(Vulnerable)女病患」的便宜,以醫生身份找女病患發生性關係,並且交換她們以及一些同事的資料「來滿足他們的不道德慾望」。
根據判詞,法官認為,陳恆寧身為一名處理病人精神問題的心理醫生,醫生和病人之間必然存在高度信任。
「法院的觀點是,任何嘗試與病人發生性關係,或將病人交給另一位醫生,並和該病人發生性關係的醫生,都是在與一個脆弱的人交流。」
另外,新加坡醫理會在文告中指出,除醫療目的外,王醫生及陳醫生不得聯絡任何女病患。如果他們需要聯繫女病患,必須由診所的職員來聯絡,除非女病患就在醫院或診所。
此外,除非是行醫需求或法律規定,否則兩人不得將病患的個人資料發送給其他人。
此外,陳恆寧也被要求保存記錄,如果他必須聯繫任何女病患提供心理輔導,或接聽她們或她們的家人有關心理輔導或治療的來電,都必須記錄下聯繫的時間和必須這麼做的原因,每兩周提呈給醫理會進行評估。
這些限制將持續18個月,或直到紀律程序完成為止。
醫理會今年4月曾要求兩名醫生簽署承諾書,要他們私下不得接觸女性病患。
來源:星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