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網站「網絡公民」主編許淵臣被指誹謗李顯龍總理案件開審,訴方抨擊「網絡公民」文章的不實內容,提出四點反駁,包括李光耀沒指定李顯龍為遺產執行人,其實是不想為難長子,而李顯龍曾建議把故居留給弟弟李顯揚。

李顯龍總理今早乘車抵達法院,出席誹謗案審訊。(陳來福攝影)
繼上個月初舉行的博客作者梁實軒誹謗官司後,今早,另一起涉及誹謗李顯龍總理的官司在高庭開審,總理今早也出庭供證。
這場官司源自網絡公民(The Online Citizen)於8月15日在網站刊載題為《總理夫人何晶奇怪地分享了一篇與家人斷絕關係的文章》的文章。
由於網站主編許淵臣(38歲)拒絕道歉和撤下這篇被指具誹謗性的文章,總理隨後對許淵臣發起訴訟,指他誹謗並索討賠償。
代表總理的高級律師文達星在今早呈堂的開庭陳詞中指出,文章含有誹謗總理的不實內容,包括指總理誤導父親李光耀,令李光耀以為拆除故居想法無法如願而改變遺囑,而這些內容導致總理蒙受損失及傷害。
訴方在長達69頁的開庭陳詞,花了相當長的篇幅,「還原」李光耀當年決定保留歐思禮路38號故居的過程與事實,包括:
總理沒有誤導李光耀保留故居,後者是聽取內閣等人的意見後,自行改變主意。總理從未誤導或告訴父親,政府已決定保留房子。
總理曾提議把房子留給李顯揚。2011年7月,總理在給弟妹的一封電郵中建議,若房子最終要被拆掉,出售房子所得應捐作慈善用途。他建議把房子放在李顯揚名下,並由弟弟負責售屋事宜。若弟弟不願捐出款項,總理願意補貼弟弟出售屋子的全額。
總理曾建議,在父親在世時就拆掉房子,避免日後受到政府阻撓,但李瑋玲不同意這麼做,因她擔心會對父親造成不便。
李光耀早在2011年就決定不讓李顯龍做遺產執行人,他也向總理解釋,這是因為他不希望讓總理為了故居一事而「難做」。
李顯揚和李瑋玲醫生不會上庭供證
辯方律師林鼎今早也在庭上透露,他在之前的審前會議中已通知法官,考慮不再把李顯揚和李瑋玲列為第三造。
對於辯方律師提出關於李家糾紛的提問,李總理在供證時也提到,林鼎可以選擇傳召李顯揚和李瑋玲出庭供證,但是他卻沒有那麼做。
訴方1:許淵臣只想借打官司上演「政治鬧劇」
訴方批評許淵臣不顧真相,只想借打官司上演「政治鬧劇」,一心要毀掉李顯龍總理的聲譽。
訴方在開庭陳詞中指出,證據顯示許淵臣吩咐一名叫Rubaashini Shunmuganathan女子撰寫文章,他在收到草稿後的幾分鐘內,就很快發表了具誹謗內容的文章。
訴方說:「顯然的,答辯人只在乎刊登一篇對起訴人構成傷害的文章……他沒有採取任何步驟,來確認文章內容屬實……如他自己所說,答辯人對真相完全不在乎。」
訴方指責許淵臣只是在利用法庭程序和這場官司,作為上演「政治鬧劇」(political theatre)的藉口。
訴方2: 許淵臣拒絕道歉 頻公開複述誹謗總理內容
訴方斥責許淵臣拒絕道歉,頻頻公開複述誹謗內容;他月初剛與李顯揚吃飯,卻沒傳召後者供證,反而提呈一堆不相關的材料。
訴方指出,總理新聞秘書在去年9月1日發信給許淵臣,要求他撤下文章並在三天內道歉。
儘管許淵臣先撤下了文章,但他很快地又在面簿上發表一封他給總理的信,重複文章中的誹謗性內容,並且表示拒絕道歉。他還聲稱遭受到來自總理的「威脅」。訴方指出,許淵臣不斷加劇其誹謗行為。
此外,訴方指出,根據律師拉維的面簿網頁,許淵臣剛在本月4日與李顯揚夫婦吃午餐;但許淵臣也不傳召李顯揚上庭供證來支持辯方立場,反而將一堆不相關的材料呈堂。
訴方3:許淵臣的誹謗屬最嚴重的類別指控 所判賠償金應更高
訴方指許淵臣對總理所做的誹謗屬於最嚴重的類別指控,影響總理的誠信與榮譽,法庭所判的誹謗賠償金應該更高。
訴方指出,文章中的誹謗內容非常嚴重,直接打擊總理的人品、誠信與榮譽,以及關係到他領導新加坡的威信與聲譽。
根據過往判例,如果誹謗行為所導致的結果越嚴重,法庭應判答辯人支付金額更高的賠償額。
儘管許淵臣不斷辯稱,文章只是在轉述李氏弟妹所說的話,但按照法律,這般行徑也是構成誹謗。在2019年8月至9月,文章一共被瀏覽了11萬4263次。
辯方駁斥:李總理自知起訴弟妹難打贏 轉而「欺負」媒體
辯方以3重點駁斥誹謗指控,包括指李總理選擇不與弟妹打官司,因為他自知難以打勝仗,所以轉而「欺負」媒體。許淵臣料上證人欄接受盤問。
辯方在今早提呈給法庭的開庭陳詞中,以3大點否認訴方所做出的指控,認為這場誹謗官司根本不成立。
李氏手足糾紛,全國無人不曉。文章轉述弟妹對總理的指控,沒有惡意,只是想解釋何晶為何發表關於家人關係的面簿貼文。
辯方說,如果何晶自己不發表有關家人關係的貼文的話,事情就容易多了。
總理不與弟妹打官司,轉向「欺負」媒體 辯方強調,文章只是複述李家弟妹早前公開的說辭,沒有惡意,更不可能對總理構成傷害。如果總理真的對內容有意見,他應該起訴弟妹,而不是許淵臣。
辯方說:「總理一定知道,他選擇不與弟妹對簿公堂,而選擇攻擊一名記者,這麼做難以讓他真的為自己辯白。他也應該知道,國人會看穿這伎倆,這是在企圖欺負評論者。」
所轉述的內容不構成誹謗 辯方稱,文章內容談及總理被指誤導父親李光耀,但被指誤導一個人不算是誹謗,除非文章還說李顯龍是存心或惡意這麼做。
總理:大選並非為歐思禮路故居事件做表決
辯方追問總理蒙受哪些損失,並指總理在今年大選表現很好甚至超越上一屆。總理指出,大選並非為歐思禮路故居做表決,而且選區得票率其實有所下降。
作為訴方唯一的證人,李總理今早在庭上接受辯方律師林鼎的盤問時,被問及他因為這件事蒙受了哪些損失和傷害。
總理回答說「信任、聲譽和尊重」之後,林鼎繼續指他在今年大選獲得非常好的表現,甚至取得比上一屆更好的成績。
總理表示,大選不是要為歐思禮路故居做全民表決(referendum),今年大選全國得票率從約69%降至61%,宏茂橋集選區得票率也從78%降至72%。若按此邏輯,故居一事造成的損害不小。
總理:沒看到妻子涉事貼文 也沒必要
林鼎多次詢問總理是否有看何晶分享的涉事貼文,總理稱沒有這麼做也沒這個必要。他說,妻子興趣很廣,常閱讀和分享各類文章,他也相信妻子的判斷。
林鼎也質疑總理原本考慮搬進歐思禮路故居,與他和弟妹之間的分歧有關。總理指出,當時父親的意願是故居若無法拆除,就整修了之後讓其他人住進去,因此他們才會討論是否由總理和夫人搬進故居,就不會有其他租客入住。
此外,林鼎連連詢問總理最近一次跟弟妹說話是什麼時候、為何沒邀請弟妹參加新年聚會等,頻遭訴方律師反對。總理重申對弟妹沒有敵意,相信妻子也是如此。
記者:黃佩玲 黃貝盈 攝影:陳來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