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3歲男子因破壞電眼和從高樓拋物而在法庭上受到了嚴厲的制裁。Boo Hwa Boon因為破壞五台電眼,導致當局損失2萬5000元,並從高樓拋下一輛腳踏車,昨天(24日)被判坐牢八個月。

(圖:來源自網絡)
據控方指控,Boo Hwa Boon認為環境局安裝的電眼是在監視他,因此決定破壞這些設備。去年8月,他用漂白水破壞了兩台電眼,之後又於同年8月30日破壞了另外三台。這些破壞行為導致了當局數萬元的損失。
不僅如此,Boo Hwa Boon還在一次睡眠不佳的夜晚從14樓拋下一輛腳踏車,砸壞了居民的花盆,給社區造成了魯莽的行為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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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Boo Hwa Boon聲稱自己有一個患有自閉症的孩子需要照顧,請求法官對他寬大處理。然而,法官認為他的行為已經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再加上他之前的罪行記錄,判決了他坐牢八個月。
這起案件引發了社會對於個人對公共設施的破壞行為的關注,同時也提醒人們要對環境設施和公共財產保持尊重和愛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