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男子開車右轉時沒有注意路況,撞倒過馬路的70歲主管,導致對方腦部受創,失憶11天、住院47天、拿138天病假。
這起意外發生在2024年4月27日早上8時27分,地點在後港52街。

發地點在後港52街一帶。(谷歌地圖)
被告是54歲的莫哈默賽夫,他面對一項駕駛時沒有為其他公路使用者著想控狀,被判坐牢3個月,各級駕照吊銷5年。
《新明日報》報導,案情顯示,被告在案發當天早上8時25分,後港第52街第536座旁的輔助路行駛,打算右轉開入後港第52街。他把車子停在輔助路「暫停線」前方。
不過,被告在右轉時沒有注意路況,撞倒一名正在過馬路的70歲老漢。
被告轎車右前側撞到老漢,老漢被撞後遭拋飛路上,事後被送往醫院急救。
老漢腦部受創出血,導致出現長達11天創傷後失憶症。除此之外,老漢蒙受頭皮割傷、大腿擦傷以及胸壁挫傷,拿了138天病假,當中住院47天。
被告的行車記錄器拍到事發經過,控方以此為呈堂證據。
畫面顯示,被告有長達6秒的時間可看見老漢過馬路,不過他沒有注意到老漢,直到意外發生時才剎車。
老漢在車禍前是一間工程公司的主管,車禍後無法回到工作崗位。
律師指老漢違例過馬路,而對方脊椎原本就有問題,傷勢不能完全怪在被告頭上,要求法官判被告罰款就好。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也說,被告不是故意犯錯,他右轉前有停車,肇事後也給予老漢援助,並配合警方調查。被告只是一時沒有注意路況才會發生意外。
控方陳詞時則說,老漢腦部和脊椎傷勢嚴重,醫生認為這些傷勢或是永久性的,最後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4至4個半月,吊銷各級駕照5年。
醫藥報告顯示,老漢因傷勢過於嚴重,無法繼續工作,腦力退化,而且脊椎問題在車禍後加劇,外出活動時需靠輪椅代步。
根據老漢2025年8月7日的醫藥報告,他的推理、記憶、計劃和問題解決能力變差,需要更多時間和幫助完成複雜認知任務。
醫生認為,老漢的輕度認知障礙或會是永久性的。
老漢在車禍後,脊髓型頸椎病情況加劇,手指和雙腳漸漸失去觸感,更衣和沖涼需要他人協助,外出活動時需靠輪椅代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