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薩姆蘇里撞倒騎腳車過馬路的婦女,而被判刑。(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巴士車長在右轉時沒注意路況,撞倒一名騎腳車過馬路的婦女,導致後者頭部內出血,右臉多處骨折。被告昨早認罪後被判坐牢五個月又三周,各級駕照吊銷五年。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車禍發生於去年1月10日清晨6時28分,地點在惹蘭文禮(Jalan Boon Lay)與裕廊西中1路交界處。
被告是62歲的薩姆蘇里,案發時是一名巴士車長,他面對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開著一輛242號路線的巴士,在惹蘭文禮路上行駛。巴士到了事發交界處時,前方路燈雖顯示綠色,但沒有綠色箭頭。被告沒看清楚路況便右轉,結果將一名騎腳車過馬路的42歲中國籍婦女撞倒。
交通燈當時閃著綠人,被告理應讓路給過馬路的道路使用者。
婦女事後被送往國大醫院接受治療。她頭部內出血,右臉多處骨折,住院超過兩個月,直到去年3月16日才出院。
婦女因腦出血需接受顱骨切除術(craniectomy),事後記憶力和功能方面出現認知缺陷。
稱雨天路暗 事後留現場援助
控方陳詞時表示,婦女傷勢嚴重,住院66天,根據判刑基準,認為被告罪責低,但罪行所造成的傷害大,求法官判被告坐牢六至八個月,各級駕照吊銷五年。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案發當天下著雨,路燈也較暗,被告之前開車都沒遇過意外,他當時沒有超速或危險駕駛,純粹只是沒注意到婦女而已。
律師也說,被告肇事後留在現場給予婦女援助,也配合警方調查,加上被告年紀大,還要照顧年邁的母親,求法官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