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Khor Boon Chun。(圖:CNA/Wallace Woon)
含依託咪酯的電子煙本月1日列為C級毒品後,首名在新法令下被控的男子昨天(15日)被加控四項罪狀後,獲准以五萬元保釋在外。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40歲的本地男子Khor Boon Chun, Derek是我國把依託咪酯列為C級毒藥後,首名因觸犯相關法令而被控的嫌犯。
他的案件昨天在國家法院過堂時,控方對他加控了四項新的罪狀,包括兩項牴觸《濫用毒品法令》和兩項牴觸《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的控狀。他目前共面對五項控狀。
新的控狀指他在今年9月6日下午約4點40分,在宏茂橋4道第631座組屋持有含依託咪酯的電子煙;控狀也指他在9月6日之前曾吸食含有含依託咪酯的電子煙,兩項控狀都指他觸犯了《濫用毒品法令》。
另外兩項新控狀則指他共持有54個電子煙供售賣用途,觸犯《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
被告昨天被加控後,法官允許他以五萬元保釋在外。
曾因吸毒而入獄十個月
控狀同時揭露,被告曾在2016年3月因吸食冰毒而坐牢十個月。
他是在本月6日落網後,隔天被控,成為首個在新規定下被控的嫌犯。控狀指他持有43個含有依託咪酯(etomidate)的電子煙,用作販運目的,牴觸《濫用毒品法令》。
警方也在本月12日將他帶回宏茂橋4道第613座組屋協助警方調查案件。他當時身穿白色上衣、藍色短褲和透明拖鞋,雙手上銬。整個重組行動持續近15分鐘。
他的案件將在10月14日進行審前會議。販運依託咪酯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刑罰是入獄十年和打鞭五下;吸食依託咪酯若罪成,最高刑罰是入獄十年、或罰款兩萬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