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在幼兒園擔任清潔工的大馬女子,見校長和教師都沒看顧包包,在短短兩個月內從她們的包包里偷走1050新元,最終為自己的貪念付出代價,被判坐牢5周。
被告安娜蒲麗雅(45歲,譯音)來自馬來西亞,案發時在位於新加坡樟宜路上段一帶桑柏路的一家幼兒園當清潔工。
調查揭露,案發時被告已在幼兒園任職約5個月,負責打掃打工,一般能自由進出所有房間,包括校長室。
被告在工作時察覺到校長(62歲)通常一上班就會把包包放在校長室內的辦公桌上,而且因忙著工作,不會去看顧自己的包包,她便萌生偷竊的念頭。
去年10月31日,上午10時06分,被告獨自在校長室內悄悄走到校長的包包旁,拿出包包內的錢包,再抽出現金,上述行徑沒被發現。
被告食髓知味後,在接下來的日子共4次從校長的錢包偷錢,共盜走750新元。直到11月20日,校長察覺錢包少了點錢,在兒子的幫助下翻閱電眼畫面,才揭發被告原來是小偷。
豈料校長還未報警,一名學校教師也說自己的錢不見了,校長再次翻閱電眼畫面,發現被告於11月30日早上,把教師放在樓梯處的背包偷偷拿到二樓,從包里取出錢包,偷走300新元後再把背包放回原位。
被告於去年12月8日落網,她表示把錢都花光了,但已於3月11日做出全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