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
新加坡本地某天主教社群突然被曝光這件事:
其社群中的某個「知名人士」,曾發誓不結婚,卻性侵了倆青少年。
如今醜事被被揭開。

圖源:the new paper
天主教社群「知名人士」
性侵倆男學生,怎麼回事?
就發生頻率來看,類似教會內性侵這種同時涉及宗教、同性關係的事件,主要歐美國家被曝光的多。
然而,新加坡也罕見出現。
回溯案件之前,需先說明一下,至今新加坡法律尚不承認男性同性性行為,即該行為準確來說還是違法的。
同時,為了保護被性侵的兩人身份,官方沒有透露受害者跟被告的姓名等資料。
(以下稱犯案者為Q,兩個男學生分別為甲跟乙)

圖源:Yahoo
事情發生在2005年到2007年之間,新加坡兩個未滿16歲的男學生遭遇了性侵事件。
Q在本地天主教社群中,據說很有名,曾發誓不結婚,其本人也在學校任職。
老師的職位似乎給了他便利。
他在教學時先後認識這兩個男學生,但按同一種套路誘導實施性侵。
Q先是對學生甲表現出明顯的關心,對於學生甲來說,敬重的老師給與關注是一件開心事。
因為這種關注,學生甲經常在校幫Q做事,校外也去了Q的家裡幫忙搬東西。
於是一來二去,師生關係更為密切。Q水到渠成地引誘、誘導學生甲,跟他多次發生性關係。
當時學生甲也就14歲、15歲的年紀。

示意
緊接著,第二個目標學生乙出現。
學生乙在學校上一門「宗教與道德」課程時,認識了老師Q。之後聯繫就多了起來,學生乙經常跟Q傾訴心事,並且聽取他的建議。
生活中也有來往,學生乙也會去Q家裡。甚至Q還會跟學生乙的家人出門吃飯。
並且在某次不知道為什麼會發生的全身按摩中,跟Q有了性關係,之後又數次發生性行為。
事情發展到這裡,看上去好像是雙方自願,但實際上學生都受到誘導。

示意
並且其中一人,不知道是甲還是乙,在事發兩年後後悔了。有可能是因為長大更加有了自己的思維主見,他覺得之前跟Q發生的事情很噁心。
於是就跟天主教內的某領袖訴說事情原委。
該領袖三觀比較正,不像Q濫用職權,利用未成年男生思想不成熟而誘導發生關係。
他知道事情真相後,對學生進行心理疏通並且建議報警,但該學生拒絕了。
這事情並沒有就此罷休。
該領袖去質問Q,Q在承認自己的行為後被停職禁足,隨後到國外接受治療。
自那起他沒有回到新加坡,也沒有機會跟倆男學生接觸。
後來,2020年3月,他因為準證原因回到新加坡,在新冠疫情爆發後沒法處境。

圖源:today | 示意
因他本人回校,前幾年做過的事情再也掩蓋不住。
該學校董事會知道真相就報警了,但不知道為什麼,一直到2022年1月,Q才被逮捕。
人雖然抓了,但怎麼判成了備受爭議的重點。
Q的律師認為,Q當年就跟著倆男學生發生過關係,此後15年沒有再次重犯。
並且當時Q沒有威脅、強迫或者用好處引誘學生。
如今倆男生都有自己的家庭跟事業,沒有證據顯示倆人受到心理創傷。而心理醫生也評估,Q重犯的幾率很低。
反方則是認為,Q作為老師,因為身份對學生有天然的權威跟影響力。
結果Q卻濫用,嚴重違背學生對他的信任及信心。
Q的這種行為,也絕不能為新加坡的社會大眾所容忍。

圖源:mothership
於是,法官在綜合雙方意見,也看在Q主動承認違反自然規律進行性交、與年輕人發生猥褻行為的指控,判他坐牢5年。
只是,因為Q的案件曝光,影響惡劣。
網友十分厭惡這種濫用職權,趁未成年不懂事,思想不成熟的時候做出性行為的手段。
也一致認為,坐牢5年罰得太輕。
「這事在我看來...就好像上帝之子就可以比平常人更輕判一樣。」

「不能鞭刑嗎?這種罪行真的很糟,建立在孩子或青少年的信任基礎上,也有可能導致受害者多年都無法信任他人!講真那麼饑渴的話可以去芽籠啊,合法的。為什麼一定要去摧毀別人的生活?!」

「受害者是青少年。那如果是小女孩呢,也會被判得這麼輕?」

「怎麼感覺好像每次涉及宗教,犯罪成本就很低廉?這種難道不應該嚴格懲處嗎?」

「就5年啊?為什麼?未成年男孩不如未成年女孩珍貴?還是這個男的實在是很有名,以至於判刑都能幫忙打個折?」

綜上,多數網友不僅憤怒行為,也認為刑罰太輕。 也有人覺得Q的律師不道德。 為金錢脫罪說辭一套一套的,好像只要那兩個被誘導性侵的男學生沒做出什麼自傷行為,或者患病,一切就能翻篇一樣。
Q的行為純屬一時過失。
而天主教新加坡總教區總主教吳成才,已經特地就這個事情發文致歉。

同時也強調了一下,新加坡的天主教十分重視為孩童跟青少年提供安全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