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青年通過視頻網站Youtube學開車,並利用父親名字非法租用汽車,昨天被告上法庭。
《8視界新聞》報導,現年19歲的被告兩年前干案,當時的年齡不到開車所需的18歲法定年齡。他對一項冒充他人的控狀和一項未成年開車的控狀認罪,其餘兩項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
案情顯示,青年在2020年9月24日利用父親的名字、身份證和駕照,在租車公司Tribecar開設帳號。他在之後的兩個星期內8次利用這個帳號租用汽車,而且一般是在凌晨12時到8時開車外出。
同年10月7日,被告接載兩名乘客時,在中央快速公路遇上警方設置的路障,被警方要求出示駕照,結果事跡敗露。警方在涉嫌欺詐和觸犯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下逮捕他。
由於被告干案時不到18歲,法官要求當局提交報告,看被告是否適合進行緩刑監視,並將案件展延到3月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