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阿提卡。
(新加坡12日訊)前陳篤生醫院醫療助理無故翹班被解僱,醫院系統卻未將她除名,繼續開薪水長達16個月,誤發放3萬多元(約9萬令吉)。
被告阿提卡(25歲,譯音)共面對四項欺騙和不誠實挪用財產的控狀,控方針對其中兩項提控,其餘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於2017年3月20日受僱於陳篤生醫院,擔任醫療助理,每月基本薪水為1630元。
被告工作了一年多後,在前年8月16日連續兩天翹班,最終遭解僱,但個人資料卻仍保留在醫院人事部,導致她仍能按時收到薪水,直到隔年12月。
被告未及時提醒院方,挪用了2萬2000多元,期間還利用醫院的在職身份兩次到另一家公立醫院看診,享受部分醫藥費可從「薪水」里扣的福利。
院方發放了16個月薪水後,於今年一月發現錯誤,立即展開內部調查,發現院方共誤發放了3萬2241元,隨後報警,被告至今仍未做賠償。
被告昨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出庭。控方指被告曾在10年前因偷竊被送入少年之家(juvenile’s home),代表律師則指,需要時間準備材料,希望將案件展期。
案件於明年1月27日再過堂。
新聞取自《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