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日訊)新加坡總理李顯龍駁斥有關他不願拆掉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位於歐思禮路故居的原因,是因為他想藉此繼承李光耀所建立的威信之說法。
李顯龍起訴網站主編誹謗案今天續審。
辯方律師林鼎今早繼續盤問李顯龍,雙方一來一往展開唇舌之戰,重點圍繞在李顯龍有沒有誤導李光耀,讓李光耀誤以為歐思禮路的住所已經受保留。
《新明日報》報道,林鼎指出,李光耀在2011年8月20日立下第一份遺囑時,有加入拆除條款。
他稱,李光耀在之後的遺囑刪掉拆除條款,是因為他以為住所受保留,但李光耀知道李顯龍不支持拆掉住所的決定,也知道李顯龍有「決策權」(call the shots)。
林鼎說,如果李顯龍決定拆掉住所,內閣不會提反對意見,並質疑不願拆掉住所的真正原因,是因為李顯龍想繼承李光耀所建立的威信。
這一點遭李顯龍反駁,並指是一派胡言。
他表示,自己當了16年的總理,如果需要靠保留屋子散發「魔幻光環」,那新加坡和他的處境將是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