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審計對於確保公司財務報表真實、公正是至關重要的。因此,新加坡公司法規定了與公司審計相關的要求,如審計師的任命和哪些公司可以豁免審計。新加坡福智霖將在本文和大家介紹相關的小知識.
福智霖董事黃澤霖親自傳授-新加坡公司審計相關要點
01任命審計師
達到審計要求的新加坡公司, 公司董事必須在公司成立後三個月內委任審計師。
審計師的任期由審計師委任之日起至公司下次年度股東大會結束為止。因此,當新成立的新加坡公司首次任命審計師時,該審計師將任職至公司第一次年度股東大會結束。
然後,在第一次年度股東大會期間,公司必須任命一個新的會計實體(或重新任命相同的會計實體)作為公司的審計師,直到下一次年度股東大會結束。審計師將繼續任職,直到公司隨後的年度股東大會結束。
如董事未能委任一名公司審計師,任何公司成員可向ACRA申請由其委任一名公司審計師。
公司審計師的免職可以通過在股東大會上通過特別通知的決議來確定。
02審計師有哪些職責
審計師的職責是報告公司的財務報表:
審計師需要遵守財務報告準則;和提供真實、公正的公司財務狀況和業績報告。
當這些財務報表在公司年度股東大會上提交時,審計師的報告必須附在這些財務報表上或附在這些財務報表上。
審核員有權查閱公司的會計記錄,或根據審計需要從公司管理人員處獲得任何信息和解釋。
03審計師的薪酬
一般來說,指定審計師的一方將能夠確定審計師的費用。例如,如果董事已經任命了審計師,那麼董事將能夠確定審計師的費用。
或者,如果審計師是由公司在股東大會上任命的,那麼審計師的費用必須由公司在股東大會上確定。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成員也可以授權董事在最近的年度股東大會上確定審計師的費用。
新加坡的法律並沒有規定審計師應該支付多少錢或何時支付。因此,當公司尋找公共會計師或會計實體來作為他們的審計師時,這些問題就需要進行談判而決定。
04審計豁免
符合新加坡《公司法》的以下情況的公司可豁免財務報表審計
新條例前,一個年營業額少於500萬新幣的新加坡公司可以免於審計。
新條例下,滿足以下條件的公司都定義為「小型公司」,豁免於審計:
a) 在財務年內是一家私人公司,並且
b) 前兩個財務年度,最少滿足以下3個條件中的任2項
1. 年總營業額少於1000萬新幣
2. 總資產少於1000萬新幣
3. 員工少於50個
然而,被豁免的公司仍然需要編制符合新加坡《公司法》和財務報告準則的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如適用))。
05小型公司審計
為了減少小型公司在制度上的負擔並逐步建立以風險為基礎的機制,新修訂案引入了一個新的小型公司的概念以豁免這類小型公司的審計要求。
新的審計豁免制度適用於2015年7月1日以後成立的公司或者財務年度晚於2015年7月1日的公司。
對於屬於集團公司的公司:
a) 此公司必須達到「小型公司」的要求
b) 整個集團公司必須是「小型集團公司」(「小型集團公司」也要同樣滿足「小型公司」定義中3個條件中的任2項條件)
才可以達到審計豁免的要求。
一般而言,如果公司是私營公司,則在整個財政年度內均會被視為「小型公司」,並在緊接該財政年度前的兩個財政年度內,符合下列任何兩個「小型公司」的要求:
公司年收入不超過1000萬新元;
公司總資產不超過1000萬新元;
公司沒有超過50名員工。

06休眠公司審計
如果 (a) 自成立之時起或者 (b) 自上個財政年度結束之時起一直處於休眠狀態的休眠公司可豁免委任審計師及審計要求。沒有會計事項發生的期間即被視為休眠,有會計事項發生時公司即終止休眠狀態。為此,因下列情況所產生的會計事項忽略不計:
備忘錄簽署人取得公司的股份
委任公司秘書
委任審計師
註冊辦事處的維護
保存登記冊和帳簿
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支付的費用、罰款或違約處罰金
07免除審計要求的例外情形
即使公司獲豁免符合審計規定,但如果公司已違反下列有關法律規定,則仍可要求公司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審計師報告:
保存會計記錄(新加坡《公司法》第199條);


提交其年度財務報表(新加坡《公司法》第201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