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社會和家庭發展部 (MSF) 在12月18日的新聞稿中表示,在父母離婚時加強執行兒童訪問令的措施將於1月2日生效。
1. 加強對兒童接觸令的執行
加強對兒童接觸令的執行將使法院能夠更好地執行兒童接觸令,特別是在照顧和控制兒童的父母拒絕其前配偶接觸兒童的情況下。
這些《婦女憲章》修正案該法案於2022年1月在議會通過,包括強制性諮詢、調解、治療方案或家庭支持方案等措施。

兒童接觸令, 來源:海峽時報
更嚴厲的措施包括補償費用,例如,如果父母為子女支付了度假住宿或旅行費用,但被其前配偶剝奪了子女進入的權利,以及如果前配偶被拒絕與孩子接觸,則安排額外的接觸。
還包括安全承諾和履約保證金,以確保將來遵守該命令。
在違反兒童准入令的情況下,法院將有權下令採取一系列措施,如補交准入、費用補償、強制性諮詢、以及履約保證金的執行。
2. 最後的手段
作為最後的手段,可以對沒有合法理由不遵守訪問令的孩子的父母處以監禁和罰款。
除了對《婦女憲章》的修改之外,還將修訂《家庭司法規則》,以簡化兒童准入執法程序,預計這將減少法院訴訟的時間和費用。

家庭, 來源:海峽時報
舉證責任也將從不與孩子同住的父母轉移到與孩子同住的父母,以解釋任何據稱違反兒童接觸令的行為。 這些變化符合家庭法院對治療性司法的關注,這是一個非對抗性的過程,旨在解決問題,幫助父母學會管理他們的衝突,並參與共同養育子女。 這與傳統的對抗性方法相反,在傳統的對抗性方法中,每一方都一心一意地追求自己的利益。
參考資料:
1. https://www.straitstimes.com/singapore/enhanced-child-access-orders-for-divorced-parents-to-take-effect-on-jan-2,海峽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