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全面推行4天工作制」!
這兩天,這條信息在網上傳瘋了。
有說「12月1日開始實施。」

也有說「所有在該國運營的公司需制定和維護正式流程。」

還有視頻說新加坡全面推行4天工作制後,會有不同的配套讓員工自己的時間選擇,薪資福利等還保持不變。



在微信上搜一搜,也可以看到不少新加坡將試行4天工作制的報道。

消息一公布立刻引發了熱議,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有人認為這是亞洲之光。

還有人說這是來享受生活的。

也有人表示新加坡人上班少還工資高。

甚至有網友提問,老師都上4天班,學生怎麼辦?

已經有人在想像著工作4天然後出國旅遊3天的美好生活了。


在新加坡以後只上4天班?
真的是這樣嗎?
4月16日,新加坡人力部發布文告一開始就開宗明義地說,新加坡政府接受了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導原則(Tripartite Guidelines on Flexible Work Arrangement Requests)。
文告提到,從今年12月1日起,員工可以用書面方式向僱主提出安排靈活性工作時間,而僱主必須在兩個月內以書面方式回復是否接受該申請。
新加坡打工人自主選擇工作時間和上班地點,彈性工作制要來了嗎?

所以,我們先要搞清楚,「靈活工作安排」到底是什麼。
靈活工作安排(Flexible Work Arrangement,簡稱FWA)包括三個主要方面:遠程辦公地點(Remote Work)、彈性工作時間(Flexi-Time)和彈性工作量(Flexi-Load)。
遠程辦公地點
僱主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實施不同類型的靈活工作安排。例如,允許員工居家辦公和遠程工作,但工作量和上班時間保持不變。
遠程辦公和4天工作制是兩回事,即時員工在家辦公,該上五天班的還是得上五天,不會因為在家辦公而減少工作時間。遠程辦公除了可以讓員工省去通勤時間,對於有親人或小孩需要照顧的雇員也能從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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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工作時間
僱主允許員工錯開上下班時間、壓縮工作周、允許他們在較少的工作天數內完成工作職責,或進行輪班等。這些安排不會影響工作量,但可能會調整工作時數。
員工可以嘗試通過彈性工作時間,把工作天數從5天縮短到4天,但是工作量和原先的保持不變,簡單來說就是把原本5天完成的事用4天的時間來完成。因此,員工要麼提升工作效率,要麼延長工作時間,從一天上班8小時增加到10小時,來完成指定的工作。

彈性工作時間也可以是同樣維持5天工作制,但改變上下班時間。一些父母可能要接送小孩,可以要求提早上班來換取提早下班,或是反過來,用延遲下班時間來換取不用那麼早到公司上班。這樣的彈性調整,對於舒緩高峰期上班人潮也有一定的幫助。
彈性工作量
僱主通過員工兼職或共享工作的方式來分擔職責,以促進更多人參與就業。這項選擇會減少員工的工時和工作量,因此薪資相對也會減少。
如果不想延長上班時間,又想只上4天班,該怎麼辦?
兩個字,減薪。
這應該很好理解,如果你只能完成80%的工作,不可能要求老闆付你100%的薪水。老闆就用員工減薪的錢來聘請兼職,在一定程度上也算促進了就業。
公司也可以考慮這樣的分擔模式:讓A員工本周工作4天,剩下的工作讓B員工負責;到了下周則讓B員工上班4天,讓A員工完成B員工的工作,這樣一來2位員工都能享受到4天工作制的好處,工作量也不會增加太多。

非強制性,無法律約束力
新加坡人力部認可的這項指導原則適用於所有過了試用期的雇員。
需要強調的是, 指導原則無法律約束力,並沒有要求僱主一定要為員工提供靈活工作安排選項。
僱主在接到員工的書面申請後,可以用會因此而增加成本、不利於生產或不可行為由,拒絕批准員工的申請。
如果僱主沒認真考慮員工的請求,申請被拒的員工可以尋求工會或勞資政公平與良好僱傭聯盟(TAFEP)要求協助。
離「四天工作制」有多遠?
新加坡一直對靈活工作安排持開放態度,以確認和採用最適合的形式,包括採納四天工作制。
一周「上4天班休3天」的風,也吹到了新加坡
據新加坡全國僱主聯合會去年11月20日發布的一項調查顯示,僱主希望通過提供更好的勞逸平衡來吸引和留住人才,約四分之一的僱主已經實施或者有意落實四天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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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發布的這份報告中,新加坡雇聯建議,企業不能簡單強行削減工作天數來落實四天工作制,而是要深思熟慮;通過優化工作流程、減少不必要的工作,縮短工作會議等措施,改善工作場所的效率與效能,提高團隊生產力,達到勞逸平衡,實現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
不管是四天還是五天制,眼哥衷心期待各位打工人,能「更聰明地工作,而不是更努力地工作」(work smarter not harder),找到工作與生活的最佳平衡點不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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