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婦女設租屋騙局,還謊稱兒女相繼過世,向一名23歲男學生借錢支付喪禮費和醫藥費,最後自己再詐死,冒充律師追討費用,先後騙走對方近6萬新元。
被告莎馬寧面對欺詐、偽造文件和牴觸遠程賭博法令等20項罪名。她上個月20日在法庭上承認其中6項控狀,餘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在內,被判坐牢3年以及罰款2000新元。
被告案發時無業,與兩個孩子和父母同住。
案情揭露,受害者是一名23歲的男子,案發時是一名學生。兩人於2021年參加福利團體「Eastside Mutual Aid」時認識。
此福利團體旨在給予會員各方面的援助。被告是組織的會員,受害者則是組織的協調員,負責為會員安排援助。
去年7月左右,被告欠大耳窿錢,想找福利團體幫忙,但之前欠大耳窿的會員要求援助時都被拒絕,因此被告選擇隱瞞實情。
被告向受害人謊稱女兒過世,需要錢籌辦喪禮。受害者基於同情借錢,被告變本加厲,9月與被害人見面時,謊稱兒子也死了。
假冒女律師再詐死
到了10月初,被告甚至假冒女律師,發短訊給受害人,先稱被告需要錢治病,之後再騙說被告死了,要追討律師費用。
受害人後來懷疑自己受騙,報警處理。
被告在4個月內24次向受害人借錢,表示賣房後就會還錢,誘導對方借出5萬7250新元。
此外,從2022年4月至5月,被告還上網刊登廣告,謊稱出租單位,結果22次騙走9名租客共3萬7283新元。被告也偽造新加坡建屋發展局的文件。
租客受騙後紛紛報警。被告於同年6月被捕,過後獲得保釋,但她在保釋期間又再犯案。
庭上透露,被告通過相同手法,今年再向兩名租客騙取1萬1800新元。
法官昨早下判時指出,被告持續重犯,殃及數位受害者,而且涉案金額可觀。
法官考慮到被告求情時表示懺悔,且至今沒有案底,希望被告能改過自新,讓其年幼的孩子和年邁父母能安心。
被告沒有錢支付罰款,因此需多坐牢一周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