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在新加坡經營五家公共娛樂場所的董事經理,因為在報稅時沒有據實呈報顧客為表演者支付的「掛花費」,少報了消費稅,被法庭判處支付將近74萬3200新元罰金。
《8視界新聞網》報道,該國國內稅務局指出,55歲的被告李添發總共面對8項控狀,指他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報稅錯誤,以至少繳了總額超過36萬新元的消費稅。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於2014年至2018年間,沒有將顧客為打賞表演者而購買花環或彩帶所支付的「掛花費」,列入應繳稅供應品項目中。
(新加坡訊)一名在新加坡經營五家公共娛樂場所的董事經理,因為在報稅時沒有據實呈報顧客為表演者支付的「掛花費」,少報了消費稅,被法庭判處支付將近74萬3200新元罰金。
《8視界新聞網》報道,該國國內稅務局指出,55歲的被告李添發總共面對8項控狀,指他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報稅錯誤,以至少繳了總額超過36萬新元的消費稅。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於2014年至2018年間,沒有將顧客為打賞表演者而購買花環或彩帶所支付的「掛花費」,列入應繳稅供應品項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