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去5年,每年平均有大約9600名工作證件持有者在抵達新加坡的第一個月內離職回國,占了新工作證件持有者總數約2.5%。
新加坡人力部長兼貿工部第二部長陳詩龍醫生指出,雖然該部未曾收集工作證件持有者是否自願離職的完整資料,但據當局了解,這些人包括客工和外籍幫傭,其中一些可能是面對不可預見的情況,比如家鄉的家庭情況有變,或在適應新工作環境時遇到意想不到的挑戰。
「這樣的決定不是輕易做出的,因為證件持有者得承擔經濟成本,也做出犧牲,才能離家到新加坡工作。」
陳詩龍是以書面答覆議員沙禮爾(白沙—榜鵝集選區)的提問時,透露上述數數。
陳詩龍建議,僱主在工作證件持有者要求提前結束聘約時,聯繫他們的中介協助溝通,以了解對方的擔憂,並討論可如何妥善地解決問題。
他也提醒,無論僱傭關係以什麼方式或在什麼時候結束,僱主都有責任承擔工作證件持有者的返鄉費用,以避免他們滯留本地。
目前,新加坡人力部沒有計劃將遣返費用轉嫁給工作證件持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