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役人員病假後,還外出約朋友抽菸、喝酒,還去超市、理髮店等地,因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和傳染病法令被判罰款1萬1000元。
被告黃俊源(20歲,音譯)事發時是全職國民服役人員,他所服役的民防部隊的上司發現被告兩度因急性呼吸症狀而獲病假後,沒按要求留在家中,於是向移民與關卡局舉報。移民局隨後轉介衛生部調查。
案情顯示,被告於去年4月及5月因喉干、咳嗽等不適看醫生,醫生診斷他患上呼吸道感染,兩度批了5天的病假。他也被告知,病假期間不得離開住處。
不過,黃俊源違反規定,曾分別到直落布蘭雅彎一帶的住家附近抽菸、打視頻電話,以及到理髮店剪頭髮。
另外,他也於去年的阻斷措施期間約朋友外出抽菸、喝酒、聊天,違反防疫措施。
被告共面對4項控狀,認罪後被判罰款1萬1000元。
黃俊源求情時表示自己年輕無知,對所作所為感到懊悔。他也說,母親是單親媽媽,與自己和弟弟借住在一位叔叔的家,但得付租金。被告稱自己得籌錢付罰款,希望法官能批准他分期支付。法官同意。
法官也在下判時批評被告在疫情最嚴峻的時期犯案,其愚蠢及輕率的行為讓人難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