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訊)帥哥凌晨騎摩哆載女友,路上疑與轎車飆車雙方時速高達100公里,相撞後送院重傷不治,女友鋸腿保命。時隔5年多後,帥哥父母起訴轎車司機索賠,指司機疏忽導致意外。不過,法官認為是帥哥高速駕駛,飆車行為危險又不安全,車禍全由他造成,最後判帥哥的父母敗訴。
根據判詞,這起車禍發生在2015年8月23日凌晨3時30分左右,當時22歲的正規軍人陳家盛騎著摩哆,載著同齡女友賴佳怡到朋友的家,來到兀蘭4道與5道的交界處時出事。

死者陳家盛與女友的合照。(取自面子書)
根據早前驗屍庭研訊揭露,事發前陳家盛和女友似乎不滿汽車司機周宗賢的駕車方式,雙方互瞪,還互比手勢。後來,周宗賢加速行駛,死者緊跟其後。驗屍官說,死者和周宗賢當時以時速90公里到100公里的車速行駛,死者在最右邊車道,轎車司機周宗賢則在中間車道。
死者的朋友沈明輝當時指出,他騎在後頭,當陳家盛的摩哆停在兀蘭5道和12道交界處時,理應右轉但他反而與轎車一同直行。沈明輝尾隨其後,供稱目睹死者從最右邊車道一路切換至最左邊,跟在轎車後頭。接著,汽車快速轉換車道,從中間車道轉入左邊車道後剎車,再轉回中間。就在轎車將車子轉回中間車道時,死者的摩哆撞上汽車右車尾,死者和女友被拋飛。
陳家盛的父母以失去兒子沒有依靠為由,入稟法庭起訴轎車司機周宗賢(33歲)索賠,訴方立場是,轎車原本在中間車道行駛,但不知為何突往左邊車道移,踩剎車又移回中間車道,過程中與死者摩哆發生擦撞導致意外發生,認為意外是司機的疏忽行為導致。
不過辯方提出反駁,指陳家盛先以高速超車,然後又切換車道,對周宗賢進行騷擾。周宗賢承認有踩剎車器,並將車子往左邊移,但這麼做只是為了避免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