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偷竊被判進收容所 法官:其父管教方式不一 不適合監督女兒

家事司法法庭。(圖:CNA)
一名14歲的少女偷竊化妝品還上網詐騙,然而她的父親對她的管教方式卻時而嚴厲、時而縱容。有鑒於此,少年法庭的法官認為她不適合緩刑,判處她進入少女收容所21個月。
這起案件的少女在法庭文件中被稱為Ella,她對四項控狀認罪,包括偷竊化妝品、在旋轉拍賣網站Carousell刊登虛假廣告騙錢,還有參與集體毆打他人。她面對的另外五項控狀在法官量刑時被一併考慮在內。
庭上揭露,被告犯案後不久,她的父母親就尋求新加坡兒童會的協助。兒童會的調查顯示,Ella誤交損友,雖然未成年卻已經在抽菸、喝酒、經常晚歸或甚至不回家。
雖然Ella的父親要求法庭判處女兒緩刑,並承諾會監督她,但少年法庭的法官卻不認為,Ella的雙親在現階段沒有能力為女兒提供必要的家庭支持,因為他們夫妻倆正在辦理離婚手續,兩人管教女兒的方式也不一致。
法官指出,Ella的父親並不適合監督她,因為他往往不把女兒的所作所為當一回事兒,甚至經常為她找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