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我國第三次徵集國際碳信用項目,和不丹合作開發減排項目。
新加坡國家氣候變化秘書處、國家環境局、永續發展與環境部和貿工部發表聯合文告宣布,有興趣的企業機構可從下個月1日起,申請在不丹開展項目。
文告說,獲準的項目將在不丹釋放更多減排潛力,並通過融資,帶動兩國進一步減排,推動各自的氣候目標。
這些項目也將促進當地的可持續發展,包括創造就業、提供清潔用水、強化能源安全、減少環境污染等,讓社區受益。
符合《巴黎協定》第六條的碳信用,可供須繳碳稅的企業購買,用來抵銷最多5%的可徵稅排放量。
我國前兩次的碳信用項目徵集活動,分別是同加納和秘魯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