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偉城工業貪污案嫌犯夫婦時隔19年後被捕,新加坡貪污調查局調查司司長林永勝向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表達感謝。
《新明日報》報道,當年轟動的捲走巨款潛逃出國案,偉城工業前總裁黃德利和妻子塗水華逃亡19年,前天在新山遭大馬反貪會逮捕後引渡到新加坡,夫妻倆昨天被控。

從事電子廢料回收的偉城工業時任總裁黃德利。(新明日報檔案照)
當局當年為將黃德利逮捕歸案採取了多項措施,包括將其列入入境禁令名單、發布緊急公報(PoliceGazette)、新加坡逮捕令,以及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的國際逮捕令。
林永勝昨日在文告中,向大馬反貪污委員會表達感謝,並重申當局對貪污和犯罪行為持零容忍態度,強調無論罪犯藏身何處,當局都將全力追捕,將其繩之以法。
「感謝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大力支持我們協助調查此案。經過近20年後,我們成功逮捕了兩名涉嫌這起重大貪污案的新加坡逃犯。這體現了貪污調查局和反貪污委員會之間長期以來的緊密聯繫與合作。」
包括黃德利弟弟 涉案同黨全坐牢
根據過去報道,涉案的其餘11個同黨,包括公司前助理總經理,也是黃德利的弟弟黃德文、該公司的女會計書記、機械碾軋督工、材料督工和運輸督工,以及偉城工業客戶公司的5名前職員因受賄被判刑。
當中,黃德文他承認193項做假帳、協助黃德利行賄及失信等的控狀,被判監禁8年。
2300萬新元財物被充公
過去報道也提及,控方援引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原向高庭申請充公黃德利價值5119萬美元的資產。
控方當時向高庭申請充公28組在黃德利、妻子和第三者名下的資產,包括人壽保單、銀行存款、房地產出售收益、股票和半獨立式洋房權益等充公。
不過,這項申請遭到3方人馬的反對,包括一名馬來西亞商人、黃德利的一名親戚和取代偉城工業的廢料回收公司,指政府欲充公的資產,屬他們所有。
高庭法官簡廷照最終裁決,政府不能沒收這3個異議者的資產和黃德利妻子的財物,因此控方最終只追回約2300萬新元。
另外,也有報道稱,黃德利原本要在市場上脫售的豪宅,過後也被強制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