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著娛樂圈的「模範夫妻」一夜之間從佳偶變怨偶,天天在社媒上互揭瘡疤,簡直像在看驚悚片。
最為人「津津樂道」的要屬台灣女藝人徐熙媛(大S)和前夫汪小菲,還有「音樂才子」王力宏和前妻李靚蕾的離婚風波了。
雖然離婚在現今社會已司空見慣,但因性格不合而好聚好散的情況似乎不多見。
根據新加坡的現行制度,夫妻申請離婚時必須滿足這五項理由之一,才會獲准解除婚姻關係:
通姦
一方遭遺棄
行為不合理
分居至少三年且同意離婚
分居至少四年
也就是說,在多數情況下,要離婚就得對簿公堂,一一列舉對方犯下的過錯。
這些法律訴訟最終淪為怨偶互相報復的手段,卻對夾在中間的孩子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打算好聚好散的夫妻,在措辭方面往往會儘量收斂。但事實是,只要一開始指責對方,難免會挑起原本已經平息的負面情緒,最後落得兩敗俱傷。

孩子是無辜的。(海峽時報)
從今年7月1日起,有意離婚的夫妻將能以更和睦的方式分道揚鑣。這個新增的第六項離婚理由是:
雙方同意婚姻已破裂至無法挽回的地步,將共同承擔婚姻失敗的責任,又稱「協議離婚」(Divorce by Mutual Agreement)。
少了怨恨,多了諒解,或許雙方就能以孩子的利益為重,避免對無辜的孩子造成心靈創傷。
打開「方便之門」 鼓勵夫妻動輒離婚?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5月13日指出,這是配合2022年1月在國會通過的婦女憲章修正法案,對民事離婚程序做出的調整。
但有民眾批評,這項修法似乎是多開一道「方便之門」,讓無法解決分歧的夫妻更容易走捷徑。
也有民眾擔心,這可能會進一步削弱婚姻制度的牢固性,導致人們把婚姻視為兒戲,動輒提出離婚。

婚姻不是兒戲。(聯合早報)
或許大家都誤會了。
修法並不會使離婚程序變得更便捷。夫妻仍須結婚至少三年才可提出離婚,離婚申請也需要三個月才能通過。
此外,夫妻必須向法庭提呈文件說明婚姻破裂的理由,證明雙方為挽救婚姻所做的努力,以及對撫養孩子和婚姻資產等事項的安排。
若孩子未滿21歲,夫妻必須接受共同育兒輔導計劃,才可申請離婚。
若法官認為離婚理由不夠充分,或認為雙方仍有可能破鏡重圓,還是有權駁回離婚申請的。
結婚是為了幸福 離婚何嘗不是?
根據新加坡統計局去年發布的2022年結婚與離婚數據:
2022年有7107對夫妻申請離婚或宣告婚姻無效,比2021年少了10%。
新加坡的整體離婚率也有所降低。每1000名20歲及以上的已婚男性中,有6.2人解除婚約,女性則有5.9人。

破鏡難重圓?(網際網路)
其中,以結婚五至十年的夫妻申請離婚的占比最高,達9.6%。
政策研究所社會研究室主管兼首席研究員馬修(Mathew Mathews)博士認為,當婚姻走到第五年至第十年,生兒育女往往給夫妻帶來更多壓力,未必每個人都已做好準備應對這個新的人生階段。
馬修也提醒,現在以雙薪家庭居多,夫妻倆都得工作,家務和育兒責任也須共同承擔。當生活、婚姻和育兒無法取得平衡,夫妻間若缺乏溝通,或有一方承擔得更多,就很容易造成衝突或感情疏離,最終走向離婚。
「一些面對問題的夫妻在結婚首幾年可能仍願意給彼此機會,但到了第五年,因意識到婚姻無法挽回而決定離婚。他們也許認為,與其繼續拖延,不如在這個階段離婚,畢竟他們有更大機會找到更適合的伴侶。」
離婚率降低,或許也該歸功於近年推出的婚前預備課程和婚姻課程支持計劃。
飛躍社區服務執行長林孔懷直言,一些年輕夫妻可能為了儘快擁屋,而對終身大事缺乏認真考慮。
很多時候,為了不破壞家庭安寧,夫妻之間不願談論敏感問題,那些沒說出來的問題日後很可能影響婚姻關係。
「參加婚姻課程不單是為了鞏固婚姻生活或避免衝突,更是一種自我學習和成長。」

有話好好說。(海峽時報)
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也有人說,十年修得同船渡。或許每個人對婚姻有不同的解讀,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當婚姻無法再維繫下去,退而求其次或許就是和平分手,將殺傷力減至最低。
好聚好散,也能避免下一代對婚姻產生恐懼和排斥心理。新加坡的結婚率已經夠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