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30日訊)獅城一家四口上周四飛往武漢,抵達後從武漢機場乘車往湖南,呆了兩天後再從長沙機場飛台灣。今天清晨回國,在機場通關時向移民關卡局人員申報曾到湖南,被隔離三個小時,由專車送回住家,將強制居家隔離14天。
陳姓讀者通知《聯合晚報》,他上周三(22日)帶著妻子和一對年幼的子女到妻子的家鄉湖南過年。當天他們從新加坡飛抵武漢機場後,由妻舅開車接送回湖南老家。
他告訴記者,出發前新冠病毒(2019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還不嚴重,本來打算在湖南待上8天,和妻子的娘家一同慶祝新年,沒想到抵達的隔天,就得知要封城的消息,除夕凌晨(24日)立即帶著妻兒到長沙搭飛機到台灣。
「出發前已向孩子的學校通知會到中國,沒想到疫情突然變得嚴重,開始封城,擔心之後回不了家,所以先到台灣親戚家。」陳先生在台灣親戚家待了5天後,今天清晨搭飛機從台北回國,於清晨5時45分抵達後,在通關時通報曾到武漢,因此一家四口被帶入一房間隔離三小時後,由專車送回家,必須居家隔離14天。
之後衛生部人員到他的家,並分發口罩和體溫計,要他填寫一些身體狀況的表格。
「為了以防萬一,現在每天需要自行測量體溫做記錄。」
陳先生說:「我們一家人都不能出去,以防萬一。雖然我們在湖南那兩 天,沒有去公共場所,都待在親戚家,但還是要小心。」
他也說,他也簽署一份居家隔離令,若是出門會被罰款或監禁。
根據報道,所有持中國湖北省簽發護照者以及在過去14天以內到過湖北的人士返新後將被令隔離,包括公民、永久居民、長期准證持有者(包括工作準證、學生證、直系親屬證和長期探訪證)。
居家隔離不能與居住在同一場所的人接觸,也不能擅自外出,被隔離期間,當局也會派人突擊檢查,確保隔離者留在屋內。
當局指出,隔離令是具法律約束力的,若不遵守,初犯者將牴觸傳染病法令,若罪成,可被罰款高達1萬元(3萬令吉),或監禁6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