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訊)36歲妓女升級當「龜婆」,原先與經理男友、同夥三人一同當「 賣淫中介」,之後因生意越做越大決定與男友「另起爐灶」,4年聘35名女郎賣淫,當中一名21歲妓女9個月接405名嫖客。
兩人落網後被控上庭,女被告被判坐牢27個月,罰款10萬3000元(約31萬3800令吉);男被告則被判坐牢35個月,罰款7700元(約2萬3460令吉)。
男被告是35歲的蔡伴寶(譯音),案發時是一名倉庫經理。36歲女被告陳凱妮從2012年開始賣淫,兩人從2015年開始交往。
案情顯示,2014年男被告在遊覽色情網站時,突然萌起當賣淫中介的念頭。他聯繫色情網站經營者「阿弟」,協助他轉帳,從中賺錢。
男被告之後嫌賺的少,隔年1月向阿弟提議,由自己安排妓女的工作行程,妓女的收費每小時介於250元至350元(約760至1066令吉)不等。在250元的交易中,男被告賺取15元(約45令吉)佣金,並把85元(約259令吉)轉給阿弟。至於350元以上的交易,被告則會抽取20元(約61令吉),並把130元(約396令吉)轉給阿弟。
被告只招聘本地人當妓女,當中年齡最小的僅有16歲。
控方形容此案是法庭審判過最大宗的賣淫組織案件,被告4年「抽傭」至少151萬5710元(約461萬7777令吉),
此外,被告的賣淫組織活動並非小型,他管理至少35名妓女,當中的15名女郎十分「活躍」,每天都能工作。兩人在網上積極招聘妓女,男被告抽20%至30%佣金,女被告每月則固定賺2000元(約6090令吉)。此外,被告還採取許多預防措施,如運用另一個手機號碼及假名,以免罪行被揭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