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顧問偽造下屬簽名騙佣金,竟將客戶保單據為己有,終獲刑8個月

2026/03/30   •   1539閱
新加坡金融顧問古子玲為騙取高額佣金與超息費,精心策劃『借名銷售』騙局,偽造下屬電子簽名、非法登錄系統,將本屬團隊的業績據為己有,最終引發客戶投訴、公司調查併入獄8個月。這起震驚金融圈的內部欺詐案,揭示了佣金制度背後的漏洞,也警示職場信任的脆弱與權力濫用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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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一名金融顧問為獲取更高佣金,竟將自己銷售的保單登記在下屬名下,再逼迫下屬將佣金與獎金轉交自己,甚至偽造電子簽名、非法登錄系統,最終被揭發併入獄。

這名顧問名為古子玲(Goo Tze Ling),曾是宏利金融顧問公司的持牌顧問。她於2020年3月以單位經理身份入職,職銜為「助理副總裁」,手下管理約五名銷售代表,團隊規模隨時間不斷擴大。

團隊主要銷售投資連結型保單,所有文件需通過宏利內部系統「Manutouch」完成電子簽署。每位代表均有獨立帳戶,需使用用戶名、密碼及一次性驗證碼(OTP)登錄。單位經理需審核並確認文件無誤後,方可提交給公司處理並發放佣金。

宏利根據銷售業績支付佣金與績效獎金,而單位經理還能額外獲得團隊銷售佣金的21%「超息費」。但若古子玲直接以自己名義銷售保單,雖能拿佣金,卻無法獲得超息費——這讓她萌生了「借名騙利」的計劃。

2020年起,她開始將自己銷售的保單登記在兩名下屬——林曉婷(Jimmy Ling Xiao Ting)和吳淑珍(May Oo Thin)——名下。這樣一來,公司不僅支付下屬佣金,還向她支付超息費,同時發放所有獎金。隨後,她要求下屬將收到的佣金全額轉回給她,並利用權限非法登錄他們的Manutouch帳戶,偽造他們的電子簽名。

兩名下屬因信任古子玲,且能藉此輕鬆達成銷售目標,欣然配合。當時,分公司總監對此毫不知情。

客戶投訴引爆調查

2022年3月,一位64歲女性客戶經介紹找到古子玲,欲購買投資連結保單。古子玲成功說服她投保兩份保單——五年期與十年期各一。客戶因不識英文,僅在文件上簽字,而古子玲趁機偽造了吳淑珍的簽名,全程未讓客戶與吳淑珍見面。

保單提交後,宏利在2020至2022年間累計向古子玲、吳淑珍及分公司總監支付了約14,000新元的佣金、超息費與獎金。吳淑珍依指示,將自己應得的9,000新元以上佣金悉數轉給古子玲。

2022年11月,客戶與兒子發現保單上署名的竟是從未謀面的吳淑珍,遂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投訴。宏利隨即展開內部調查,並於2024年1月25日向警方報案,指控古子玲偽造簽名。

為彌補客戶損失,宏利主動提出撤銷保單並全額退款。客戶於2023年6月接受方案,獲退保費共計46,000新元(首單12,000新元,次單34,000新元)。

法院文件還披露更多偽造案例。2023年1月1日,古子玲竟因「業績突出」被提拔為分公司總監,職銜升為「高級副總裁」。然而,調查結果一出,她旋即被降級為一級代表。

副檢察官朱娜塔莉(Natalie Chu)指出,宏利共向古子玲及其團隊發放了30,627.10新元的佣金與獎金,而古子玲個人分得約27,911新元——比她直接以自己名義銷售多賺近7,000新元。

朱娜塔莉強調,古子玲的犯罪行為高度有預謀,利用職務之便層層設局,嚴重破壞公司信任機制。根據新加坡法律,偽造簽名意圖欺詐最高可判10年監禁並處罰金;非法侵入受保護計算機系統,最高可判20年監禁、罰金高達10萬新元,或兩者並罰。

最終,法院於3月31日判處古子玲監禁8個月。她對兩項偽造欺詐罪及兩項未經授權訪問計算機罪均當庭認罪,另有三項指控被一併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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