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先買贗品,再典當首飾!女傭以此掩人耳目,僱主發現價值逾萬元的財物不翼而飛,到住家附近的當鋪查看,結果發現失物,揭發家賊,上庭向她索賠。
被告是印尼女傭雅玉(41歲),她承認一項偷竊罪,被判坐牢6個月。
案情揭露,去年12月16日,被告的女僱主凌淑芬(66歲)從抽屜取首飾時,發現有部分首飾不見了。她把此事告訴家人,家人便建議她到住家附近的當鋪找找看。
隔天,她到紅山巷第78座組屋底層的合發當看看,真發現自己價值6000元的金手鍊。該手鍊是被告於同月4日,以5700元典當的。
接著,她又到同座組屋的銀豐當查詢,結果發現她的一枚價值530元,鑲著寶石的金戒指,同樣於同月4日遭被告典當。
女僱主立即報警,被告則才承認偷竊,還坦言為了不讓僱主起疑心,先找了與偷走金飾相似的首飾取代,才拿真貨去典當。
被告也承認於2025年11月偷走了僱主放在房中櫥櫃里,未開封價值200元的新手機。調查揭露,被告偷走手機後就一直使用到被捕的那一天。
被告共偷了價值1萬2430元的首飾,稱典當套現後,把錢都拿去還債。被告至今仍未做出任何賠償。
女僱主日前出庭聆訊,當庭表示有意向被告索賠。
控方指被告背叛了僱主對她的信任,還為了避免被發現,拿贗品來取代真品,促請法官判她坐牢5個半月到6個月之間。

被告雅玉偷僱主金飾到當鋪典當。(受訪者提供) 圖

被告被捕後,女僱主還收到被告網購的一套假首飾,跟她現有的真品一模一樣。(受訪者提供)


收到女傭網購假首飾
與真品幾乎一模一樣
女僱主稱,被告被捕後,家中還收到她網購的一套假首飾,跟現有的真品幾乎一模一樣。
她在庭上指出,被偷的金飾是母親留下來的遺物,並向法官確認她是否能拿得回。
她在庭外受訪時則透露,被告知道他們不常把母親的金飾拿出來看,所以就先把那些金飾拿去典當。
她也稱,被告被捕後,家中又收到包裹,裡頭是一套與她現有的一套首飾幾乎一模一樣的假貨,這才意識到那是被告打算偷走的下一套首飾。
被告約去年9月到她家工作,不料才三個月就開始偷竊。
女傭稱沒偷錢
女僱主在庭上指出,雖沒有證據,但相信被告也偷了她的錢,還稱被告買彩票中了不少,女傭則放聲大哭,邊道歉邊稱自己沒偷錢,只拿走首飾。
女傭求情時稱她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也是有兩個孩子的單親媽媽,一直靠老父幫忙照顧孩子,如今面對監刑,她非常擔心家中老小。
她希望能早日出獄,繼續工作養家。
女僱主則說,除遭被告被偷走的財物外,她也得重新花錢聘請另一名女傭,也因此事產生其他開銷,但法官對此表明,只能讓她針對被偷的物品索取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