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傭偷首飾典當 先買贗品替代 圖騙僱主

2026/02/19   •   6075閱
一名印尼女傭為掩蓋偷竊行徑,竟先網購贗品替換僱主的真品金飾,再將價值超萬元的首飾典當還債。案發後,僱主在當鋪接連發現失物,揭發這起精心策劃的家賊案。更驚人的是,女傭被捕後,僱主竟又收到她網購的假首飾,幾乎與真品一模一樣,疑似已計劃好下一輪盜竊。庭審揭露女傭承認偷竊,卻堅稱未動分文現金,僅因欠債鋌而走險。身為單親媽媽的她淚訴家庭困境,但法官最終判處6個月監禁。案件不僅揭開外勞犯罪的隱憂,更凸顯家庭財物安全的脆弱,引發公眾對家政信任的深刻反思。

(新加坡訊)先買贗品,再典當首飾!女傭以此掩人耳目,僱主發現價值逾萬元的財物不翼而飛,到住家附近的當鋪查看,結果發現失物,揭發家賊,上庭向她索賠。

被告是印尼女傭雅玉(41歲),她承認一項偷竊罪,被判坐牢6個月。

案情揭露,去年12月16日,被告的女僱主凌淑芬(66歲)從抽屜取首飾時,發現有部分首飾不見了。她把此事告訴家人,家人便建議她到住家附近的當鋪找找看。

隔天,她到紅山巷第78座組屋底層的合發當看看,真發現自己價值6000元的金手鍊。該手鍊是被告於同月4日,以5700元典當的。

接著,她又到同座組屋的銀豐當查詢,結果發現她的一枚價值530元,鑲著寶石的金戒指,同樣於同月4日遭被告典當。

女僱主立即報警,被告則才承認偷竊,還坦言為了不讓僱主起疑心,先找了與偷走金飾相似的首飾取代,才拿真貨去典當。

被告也承認於2025年11月偷走了僱主放在房中櫥櫃里,未開封價值200元的新手機。調查揭露,被告偷走手機後就一直使用到被捕的那一天。

被告共偷了價值1萬2430元的首飾,稱典當套現後,把錢都拿去還債。被告至今仍未做出任何賠償。

女僱主日前出庭聆訊,當庭表示有意向被告索賠。

控方指被告背叛了僱主對她的信任,還為了避免被發現,拿贗品來取代真品,促請法官判她坐牢5個半月到6個月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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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雅玉偷僱主金飾到當鋪典當。(受訪者提供)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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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捕後,女僱主還收到被告網購的一套假首飾,跟她現有的真品一模一樣。(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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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女傭網購假首飾

與真品幾乎一模一樣

女僱主稱,被告被捕後,家中還收到她網購的一套假首飾,跟現有的真品幾乎一模一樣。

她在庭上指出,被偷的金飾是母親留下來的遺物,並向法官確認她是否能拿得回。

她在庭外受訪時則透露,被告知道他們不常把母親的金飾拿出來看,所以就先把那些金飾拿去典當。

她也稱,被告被捕後,家中又收到包裹,裡頭是一套與她現有的一套首飾幾乎一模一樣的假貨,這才意識到那是被告打算偷走的下一套首飾。

被告約去年9月到她家工作,不料才三個月就開始偷竊。

女傭稱沒偷錢

女僱主在庭上指出,雖沒有證據,但相信被告也偷了她的錢,還稱被告買彩票中了不少,女傭則放聲大哭,邊道歉邊稱自己沒偷錢,只拿走首飾。

女傭求情時稱她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也是有兩個孩子的單親媽媽,一直靠老父幫忙照顧孩子,如今面對監刑,她非常擔心家中老小。

她希望能早日出獄,繼續工作養家。

女僱主則說,除遭被告被偷走的財物外,她也得重新花錢聘請另一名女傭,也因此事產生其他開銷,但法官對此表明,只能讓她針對被偷的物品索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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