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衛生科學局近期在法庭透露,將整體重新審視所有電子煙案件的判刑陳詞,不僅限於含依託咪酯(「喪屍煙彈」)的案件。與此同時,政府宣布 9 月 1 日起將依託咪酯列為 C 級毒品,加大對電子煙相關行為的打擊力度,一起涉及 1600 余支電子煙的案件也因此展期審理。

被告杜淳繼的案件原定於星期一(8月25日)進行認罪聆訊,但因衛生科學局要重新審視判刑立場,展延至下個月25日。
來源:聯合早報
1. 杜淳繼電子煙案因判刑審視展期
案件基本情況
28 歲被告杜淳繼(譯音),共面對四項牴觸《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的控狀,涉嫌以販售為目的,持有約 1639 支電子煙和 165 個煙彈。
審理進程變動
案件原定 8 月 25 日(星期一)進行認罪聆訊,衛生科學局主控官以需重新考量判刑陳詞為由,申請展期四周,最終案件延至 9 月 25 日審理。
控辯雙方態度
控方原本建議判處一周監禁及罰款,現表示可能要求更嚴厲刑罰;
辯方反對展期,稱案件原定 7 月認罪,此前已因控方審查判刑展期一次。
法官裁定理由
審理本案的新加坡國家法院法官王碧指出,控方調整立場與黃循財總理國慶群眾大會演說相關,為確保量刑公平,案件有必要展期。
2. 新加坡全面重新審視電子煙案判刑標準
審視範圍
衛生科學局透露,此次將從整體上重新審視所有電子煙案件的判刑陳詞,不僅限於涉及含有依託咪酯(「喪屍煙彈」,Kpods)的電子煙案件,還包括一般電子煙案件。
審視背景
國家法院法官黃莉婷早前已展期兩起電子煙相關案件,並指示衛生科學局整體重新審查量刑建議,推動了此次全面審視行動。
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若被告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六個月,罰款不超過 1 萬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