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源:CNA
新加坡:周三(4 月 3 日)一名寺廟職員被指控挪用信徒超過 15 萬新元(111,012 美元)的現金捐款。
58 歲的吳美香 (Goh Bee Hiang) 在州法院被指控兩項刑事失信罪。
涉嫌犯罪時,她是淡濱尼華人廟宇的行政文員,該廟位於淡濱尼街 21 號。
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期間,吳據稱挪用了委託給她的約28,000新元的現金捐款。
據稱,吳在 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期間接受了約 123,006 新元的現金捐款。她被指控總共從信徒那裡挪用了約 151,006 新元的現金捐款。
她的案件將於 5 月 2 日重新開庭審理。
如果作為職員或僕人犯有刑事失信罪,她可能會被判處最高 15 年監禁並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