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恐怖情人!台灣男與交往兩年的女友分手後,仍頻頻飛到獅城找女方,甚至在爭執過程中,對女方用手勒頸、拿電擊槍電擊頸部,被判坐牢2個月6周。
《新明日報》報導,30歲被告共面對六項控狀,他前天承認一項蓄意傷人、一項使用刑事暴力和一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為保護受害者,法庭諭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會泄露她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據案情,被告事發時無業。他和受害者在台灣認識,從2021年開始交往。
今年2月,受害者在新加坡找到工作後,移居本地。在2月至6月期間,被告也會定期到新加坡找受害者,因此知道她的住址和工作地點。
兩人隨後在6月分手,但被告仍堅持要和受害者聯繫和見面,除了多次打電話和發恐嚇簡訊外,還從台灣飛到本地找受害者。

(示意圖/123RF)
8月6日晚上11時,被告在受害者住處的電梯口,等到受害者出現後,他用手環繞她的頸項勒住她,不讓她進入電梯,並與她為早前的事情對質。
雖然被告堅持,但受害者拒絕和他對話,而她在試圖掙脫時摔倒。
此時,受害者坐在地上,被告靠著她身上,從口袋拿出電擊槍襲擊受害者頸部。受害者感覺頸部被電擊,也聽到電流聲。
受害者打給室友求助,被告見狀後,開始推受害者,企圖奪走她的手機,不讓她打給室友。整個過程都被閉路電視拍下。
在受害者同意對話後,被告才退後,這時室友下樓找受害者,受害者一見室友,馬上走到他們身邊,告知她早前被電擊。
被告試圖逃跑,但被室友制服,他們也報警求助。室友也從被告的口袋找到電擊槍。
受害者事後被送院,報告顯示她的下巴、左手肘和雙膝輕微擦傷,頸部雙側發紅,左手肘和右膝有瘀傷。
分手後仍不斷騷擾前女友
分手後,被告至少四次到受害者家樓下徘徊等對方,甚至還多次按門鈴。
案情顯示,受害者在7月5日收到被告簡訊,說會在她的住處等她。受害者從被告的回覆中,懷疑對方就在獅城,因為被告能準確描述出她當天的衣著,還說會在她工作地點等她。
7月29日晚上11時,被告在受害者家樓下的電梯口徘徊等她回家,隨後在遇到受害者時和她對質,問她是否能談一談。
兩天後,被告又在受害者家附近徘徊,一見到受害者和朋友走入電梯門,被告就上前問兩人是否能交談,這讓受害者覺得被騷擾和威脅,因此叫朋友幫忙報警。受害者因擔心自身安全,因此朋友陪同她上樓,不過發現被告還在樓梯間徘徊。
被告隨後設立群組,加入受害者和她的朋友,並在群組裡發送恐嚇信息。另外被告還私下發簡訊給受害者,要她針對叫朋友報警一事向他道歉。
此外,被告還多次到受害者的家按門鈴,對受害者和其室友造成困擾。被告行為導致受害者擔心自身安全,於7月22日在台灣申請了個人保護令,並於8月1日獲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