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男子為朋友出氣,對人拳打腳踢,導致對方頭傷與骨折,之後還把人「扔」進垃圾桶。
被告吉納斯瓦冉(28歲),案發時無業,面對嚴重蓄意傷人、蓄意傷人、隱藏賊贓、刑事恐嚇、牴觸雜項(公共秩序與滋擾)法令與偷竊九項罪名。他的同謀是24歲的哈拉維,案件將另外處理。
根據法庭資料,哈拉維的案件原本在本月3日過堂,但由於他在去年6月29日發生意外,蒙受嚴重頭部傷勢,有內出血與骨折,因此需要進一步確認他是否能出庭。

被告與同謀暴打受害人後把他「扔」入垃圾桶內。(示意圖)
案情顯示,受害人是22歲的男子菲利。去年6月10日傍晚5時30分左右,哈拉維與受害人及幾名朋友在宏茂橋10道第469座組屋樓下飲酒,哈拉維不滿受害人說話囂張,致電被告下來幫忙。
被告抵達後,哈拉維說他和受害人間有摩擦,想揍對方,並開始挑釁對方,之後與被告一起對他拳打腳踢。哈拉維捉住受害人臉部朝桌上摔,受害人慾逃跑時,被告還硬抓著他的脖子,強行要他坐下。當受害人嘗試起身,被告朝他胸膛勐踢,導致他跌在地上。
被告與哈拉維之後把受害人扔進附近的垃圾桶後逃走。受害人隨後送院,根據醫療報告,他蒙受輕微頭部傷勢與鼻樑骨折,住院3天。
除此之外,被告也涉及其他罪行。控方表示,被告有幾個偷竊與一個破門行竊的案底,在攻擊菲利的手法殘暴,事後還逃走。
法官馬文德說,被告將受害人扔入垃圾桶,顯現對他的不屑,還在公共場所出手兇殘,判他入獄12個月又1周。
通過視像系統求情 受朋友慫恿犯罪
被告通過視像系統求情說,他受朋友慫恿犯罪,思想不端正,也不負責任,但現在已知錯,並想改過自新。
另外,被告未婚妻目前懷孕,也將在6月產子,他希望陪伴在妻子身邊和她待產,懇請法官給予最低的刑罰。
他在還押的3個月中也學到了教訓,誓言不會再犯錯,對於之前所犯的罪也非常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