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4年、超億元、查50多人、調11年帳目...
一連串的數字足見新加坡對貪腐案調查的重視!新加坡貪污調查局耗時4年搜證,成功揭發新科海事前7名華人高層捲入近2500萬新元的行賄案...

(圖:來源自網絡)
新加坡貪污調查局耗時4年搜證、查證和盤問多達50名涉案人和證人,同時翻閱超過11年的帳目和文件,成功揭發新科海事前7名華人高層捲入近2500萬新元的行賄案。
貪污調查局首次對外公開了這起案件的複雜調查過程:
2011年,接到舉報後隨即開始部署調查工作。由於案件涉及公司高管,執法人員的調查只能根據線索暗中進行,擔心走漏風聲會驚動涉案人,證據可能因此被銷毀,或涉案人潛逃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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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執法人員須展開迅速有效的行動,關鍵任務是第一時間找到並保護證據。
在這起案件中,執法人員得知新科海事將過去的帳目和文件存放在指定倉庫後,立即派人盯著倉庫,再花了兩三天時間分批把所有文件移到貪污調查局。
當時文件堆積如山,幾乎動員了整個調查團隊,還用了好多輛貨車才把文件全部搬回來,之後辦案熱源分秒必爭翻閱所有文件,絲毫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以找出偽造帳目。
深入調查後發現,案件的貪污情況可以追溯到2000年,甚至更久以前,必須仔細查閱超過10年的文件。
然而,最大的調查難處就是所有文件都已泛黃、發霉和破碎不堪,當中甚至遺漏了部分內容。執法人員必須一點一點拼湊所有資料,並通過盤問證人或其他查證方式將線索連接起來,同時得翻閱更久以前的文件,確保沒有漏掉任何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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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科海事向客戶的職員行賄以取得生意是當時一貫的做法,從1990年代末到2000年初就存在,並獲得時任高層批准。
公司當時規定職員可報銷上限5000新元的應酬費,高層因此利用這一點,批准職員用這些開銷作為賄款支付給客戶,然後在帳目上申報為「應酬費」,企圖通過做假帳掩人耳目。
為了不引起懷疑,職員也會分多次報銷,每次不超過5000新元,再交給高層簽發現金支票。
其中,前高級副總裁莫錦皇就在2000年到2004年間,826次批准簽發「應酬費」。
7名涉案高層都是授權簽署者,當中有人後來才繼任,但他們發現公司的違法勾當後,沒有出手阻止,反而濫用職權包庇和掩飾罪行,照簽這些現金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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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由公司出款,行賄痕跡就無法抹去。一般要報銷應酬費,須得附上收據或發票,但他們為了行賄而偽造的假報銷,根本沒有收據或發票為證。
不過,調查過程仍存有許多阻礙,這起案件的受賄人都來自外國公司,收錢後都離開了新加坡,難以追蹤他們的下落,加上案件跨越了整整11年,有些證人已離職或已不在世,大大加劇了調查難度。
儘管困難重重,貪污調查局人員抽絲剝繭的搜證過程終有「回報」,7名前高管最終被控上法庭和判刑。

(圖:來源自網絡)
案件追根溯源——
2014年12月,船務公司新科海事(ST Marine)被爆出有7名高層,在2000年至2011年間利用小額現金謊報應酬開銷向客戶行賄共約2500萬新元(人民幣約1.3億元,以獲取修船合約。
由於案件涉及政聯公司的高層,當時案件一經爆出,瞬間引起新加坡全國關注,審案的其中一名法官更是形容這是令人難以置信的案件。
不管時間過去多久、職位多高,只要涉及貪污,都難逃法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