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父坐牢,2少女遭撫養她們的繼父強姦,不敢揭發,最後繼父被判監28年18鞭。
被告是一名38歲男子,案發時是一名兼職保安和洗碗工。被告面對九項控狀,包括強姦和非禮,控方以兩項強姦罪提控。為保護受害人身份,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泄漏受害者的身份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顯示,被告與妻子2012年結婚,婚前一年已與她和兩女兒一起居住。妻子無業,靠被告養家。
兩名繼女從小就把被告視為親生父親,與他關係很好。被告管教嚴,不允許兩女兒在外過夜。
2017年9月,當時14歲的小女兒與被告單獨在家,躺在床上時,被告突然坐在她身旁,對她上下其手。被告此後故技重施,同月兩次再度對小女兒伸出狼爪。
同年12月,一家人到度假屋度假三天。被告第二天回家喂貓,母親因不知被告的行為,讓小女兒陪被告回家。
被告趁小女兒換衣服時,性侵對她,事後喂完貓並回到度假屋,假裝無事。被告也稱很久沒有行房,才與繼女發生性關係。
2018年3月,被告與16歲大女兒單獨在家,趁對方熟睡時,性侵她五分鐘。同年7月14日,被告再度性侵大女兒長達半小時。
小女兒非常害怕並尊敬被告,擔心若自己通報,被告會坐牢,家中就會沒收入,因她親生父親坐牢時,是被告無條件為她們一家提供經濟支持。大女兒同樣害怕被告生氣,擔心母親知道後受傷,因此對被告的行為難以啟齒。
背痛求診得知懷孕 小女兒才向母揭露
2018年7月18日,小女兒因運動時背痛去醫院做檢查,才得知她已懷孕21周。
小女兒因此告訴母親,孩子可能是繼父的。大女兒也透露自己被繼父性侵,母親得知後,非常難過並差點哭了。
小女兒之後墮胎,DNA檢測才發現是當時懷的是男友的孩子。小女兒被繼父性侵後,與男友在2018年2月也發生了性關係。
警方同天接獲報案後聯繫被告,被告沒有接電話,警方之後發布緊急公報(Police Gazette)通緝他,被告五天後才到警局自首。
大女兒之後到監獄探望被告,他哭著求女兒不要告他,但大女兒表示無法原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