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工作的人士,無需在大馬繳個人所得稅

2021年03月15日   •   14萬次閱讀

又即將來到了報稅季節,而報稅也是很多人的煩惱。包括了很多在海外工作的大馬人,尤其是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馬人,也在煩惱是否要在大馬本地報稅。

事實上,在新加坡工作所獲得的薪水,將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給予大馬政府。

在馬來西亞1967年的所得稅法下,徵稅對象是不分國籍、職業等,而是以稅務居民(tax residence)作為徵稅對象標準。不管是不是馬來西亞公民,一年裡只要居留在馬來西亞的總天數182天或以上的有收入居民,他將符合稅務居民條件,成為馬來西亞政府徵稅的對象。

假設報稅者受海外公司所聘請,單單為海外提供服務,而完全不在大馬進行工作,那麼報稅者的收入將歸納為海外收入,無需在大馬納稅。

而且基於大馬和新加坡己有簽署避開雙重課稅,所以那些在新加坡永工作,而且已經在新加坡報稅和繳稅的大馬人,不需要再繳交大馬的個人所得稅。而且在新加坡工作,屬於海外收入,不需要繳稅給大馬。

很多在新加坡工作的民眾擔心,在大馬沒有報稅的話,如果想要購買房子,怕大馬的內陸稅收局LHDN會追上門來。確實,很多民眾購買房子後,就會收到LHDN的信。但其實不需要太過擔憂,LHDN最主要想知道你的錢從哪裡來的,你只需要向內陸稅收局說明你在新加坡工作的情況,以及出示提供文件證明,一般就沒問題了。

你只是需要出示文件證明說:1. 你在新加坡做工(公司證明書/聘書)2. 你在新加坡繳稅(稅單收據)

但在此要提醒各位的是,雖然在新加坡工作的收入不需要繳稅給大馬政府,但其實根據大馬的法律,不管你是做什麼工作的,只要是有收入,就需要報稅的。所以建議各位還是要報大馬的個人所得稅,你只需要填表格,年入放RM0。另外在大馬獲得的收入,例如有房子出租,則是需要如實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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