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總理李顯龍被索償「名譽損害」,理由:「濫用法庭程序」
這帽子扣的夠大的!
「濫用法庭程序」是損害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大利器...
想想連法都被濫用,後果簡直無法想像...
是誰敢如此叫板新加坡總理呢?
據報道,他就是之前被李顯龍總理起訴誹謗的財務顧問梁實軒,他現在反訴李總理「濫用法庭程序」,並向總理索償「名譽損害」。

(圖:來源自網絡)
梁實軒的理由是什麼?
梁實軒認為,既然李總理在索償書中指出,李總理和新加坡政府當初已發聲明指相關報道不實,一般的新加坡人民,包括從梁實軒面簿閱讀到他所轉載報道的人都已知情。因此,梁實軒認為李總理沒有遭受所謂的「損害」,也沒必要通過誹謗訴訟來力證清白。
他反而指李總理提出訴訟是在「濫用法庭程序」。
對此,李顯龍總理如何回復?
據李顯龍總理的新聞秘書張儷霖答覆媒體詢問時指出——
此案已交由法庭審理,而就此案的最新發展,李總理會繼續諮詢律師的意見。

(圖:來源自網絡)
梁實軒昨午把他透過代表律師林鼎所提呈的答辯書上載到個人面簿。林鼎也是一名反對黨人。
梁實軒今年11月7日在面簿分享馬來西亞社交新聞網站「The Coverage」有關李總理成為一馬公司弊案中「主要調查對象」的報道。
總理本月對梁實軒提起誹謗訴訟並索取賠償。案件下月7日在高庭進行審前會議。
除了反訴李總理,梁實軒也在答辯書中說,他並沒有稱轉載的報道內容屬實。
他重申轉載的報道僅刊登在他面簿三日,而他接到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要求他撤掉貼文的通知後也照辦了。
他也指李總理並沒有向最先刊登這篇報道的網站「States Times Review」、「The Coverage」,以及任何和他一樣轉載了報道的本地人採取同樣的行動。
梁實軒另外提到,李總理的索償書寫說,報道中的一些用詞,意思是指李總理濫用總理職權助馬國前首相納吉洗黑錢。對此,梁實軒辯稱,報道只是指李總理成了「主要調查對象」,不等同於指「李總理有罪」。
他也稱,李總理提出訴訟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抑制言論自由」,尤其是要限制任何報道指新加坡政府「有可能以任何一種形式,涉及一馬弊案」。
以林鼎署名的律師事務所文告則寫說:「我們的客戶相信,發起訴訟案是要在納吉接受審訊,以及我國可能在明年舉行大選之前抑制言論自由。」

(圖:來源自網絡)
另一方面,有網絡媒體昨天報道,建國總理李光耀次子李顯揚響應梁實軒的呼籲,捐款資助他應付官司費用...
更多消息,小圈兒會持續關注...
本文素材,觀點及部分內容來源於網絡,如果您認為侵犯您的權益請聯絡我們及時刪除和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