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及滅火器的欺詐案件近日引起公眾關注。一名男子因在火患發生後不久,專門針對組屋區居民進行誤導性推銷而被控上庭。這名28歲的被告蔡如周,謊稱受建屋發展局委託,以法律規定每戶人家必須擁有滅火器為由,誘導公眾購買滅火器,其實行了欺詐行為。
據案情顯示,蔡如周在推銷過程中,不僅冒充官方授權的身份,還謊稱百盛卡持有者可以享受優惠價。2020年2月24日,他向一名21歲女子推銷滅火器,收取了遠高於約定價格的費用,當女子發現並報警後,蔡如周的欺詐行為被揭露。最終,蔡如周在國家法院承認了其中一項欺詐罪,法官在考慮到另一項罪行後,判決他坐牢兩周。

(圖:來源自網絡)
此案涉及的Fire Safety & Prevention(SG)公司,由陳耀勝(Kelvin Tan,43歲)獨資經營。這家公司曾因其不當行銷手段被新加坡消費者協會發出提醒,並在2021年被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入稟法院,被令停止不公平的交易手法。
值得注意的是,蔡如周在2020年4月獨資註冊成立了P.O.M Equipment公司,繼續進行類似的商業活動。受害者黃兆先(教師,44歲)揭露,該公司職員在2023年1月到其母親家推銷滅火器,試圖以過期需更換為由,高價銷售滅火器。黃兆先的母親此前已在2017年和2020年從Fire Safety & Prevention(SG)公司購買了高價滅火器,而在2021年,她又從P.O.M Equipments購買了兩個滅火器,價格不菲。
這起案件凸顯了新加坡法律對於商業欺詐行為的嚴格打擊力度。法律的嚴格性和公正性,再次成為維護市場秩序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堅強後盾。同時,也提醒了公眾在購買商品或服務時,需要保持警惕,避免受到不法商家的欺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