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女郎在交往期間讓男友登記在她手機的臉部識別系統中,怎料分手後,男方竟多次登入她的銀行帳號,一個多月里轉走2700元,如今被判坐牢3個月。
被告曾道格拉斯(25歲,Douglas Tsang)面對3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的罪行,他昨日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受害人是被告前女友。

被告曾道格拉斯。被告曾道格拉斯。(海峽時報)
調查揭露,被告於2024年1月和22歲的受害人交往,期間受害人把自己的手機解鎖密碼告訴他, 也讓他登記在自己的手機臉部識別系統中,因此被告能隨意解鎖她的手機。
兩人於同年5月9日分手,但因早就已經計劃一同去韓國旅行,因此在分手隔天如期啟程,從5月10 日到5月22日結伴同遊。
旅行期間,被告於5月16日凌晨時分,趁受害人仍在熟睡時,解鎖她的手機,再登入她的DBS PayLah!帳號,把500元轉進自己的銀行戶頭。
旅行的最後一天,被告再次在凌晨3時許,趁受害人熟睡時,又以同樣的操作方式,給自己轉了500元。
雖然受害人在回國後,已經把被告的臉部識別從手機系統刪除,但被告仍能在受害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用密碼解鎖對方的手機,再次加入自己的臉部識別。
主控官指出,被告在2024年5月16日到6月5日之間,共5次解鎖受害人的手機以及登入她的 PayLah!帳號,給自己轉共2300元。
另外,被告也於2024年5月27日,用受害人的手機,登入她Revolut戶頭,給自己轉了400元。
主控官指,被告雖然曾還錢給受害人,但都是之前向對方借的,針對偷偷轉走的2700元,仍未做出賠償。
控方指被告背叛女方信任
兩人分手後仍一起旅 行、一起住,控方指被告背叛女方信任。
控方指出,被告不僅一次犯案,臉部識別被刪除後還偷偷加回去,因此應當判他入獄。
被告的代表律師為他求情時則說,被告已明白了自己行為的嚴重性,如今悔不當初,誠心地道歉,並且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律師也提到,被告申請延期服刑,指他的工作需交接,也需要薪水助父親還房貸以及繳付其他的帳單。
法官最終批准被告展期 至1月30日才開始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