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裕盛路(Joo Seng Road)第14座組屋發生火患。(圖:Facebook/SCDF)
一名患有妄想症的本地男子誤認為樓上鄰居攻擊自己,因而在家中燒炭,最終引發火災。猛烈的火勢導致居民疏散,至少兩名消防員因吸入濃煙而送院。
44歲的新加坡籍男子Liu Zheyuan,前天(22日)在法庭上承認一項魯莽行為導致火災的控狀。發生火患的組屋位於裕盛路(Joo Seng Road)。
根據新傳媒英文網CNA報道,法庭獲悉被告患有妄想症。他深信樓上鄰居在過去兩年故意用雷射束照射他,同時通過天花板傳送強烈電流騷擾他。
今年5月4日,男子再度認為自己被鄰居攻擊,導致他頭部和耳朵疼痛,於是決定燃燒火炭以驅趕鄰居的攻擊。
他先是將兩塊火炭和火种放在不鏽鋼鍋,然後把火炭點燃。接著他把鍋子放在客廳靠近窗口的金屬架上,並往鍋子添加更多火炭。
火勢隨後不斷擴大,先是點燃塑料窗簾,然後蔓延至整個單位。男子一度驚慌失措,嘗試自己滅火但未能成功。
他接著撥打電話向新加坡民防部隊求助,並通知鄰居緊急疏散。
《8視界新聞網》上個月5日曾報道,裕盛路第14座組屋18樓的一個單位發生火患,造成八名居民和兩名消防員送院,一名44歲男子涉嫌縱火當場被捕。
建屋發展局表示,這起火患對公共區域造成損毀,預計維修費用介於8萬至10萬元之間。
法官下令對被告進行評估 案件展延至7月下判
縱火男子事後被還押至心理衛生學院接受評估,院方認為他在案發時患有妄想症。這一結論是基於他在過去兩年間持續向院方反映,認為鄰居對他進行身體傷害及迫害。
法庭指出,男子堅信鄰居對他造成的攻擊,這想法是「根深蒂固的錯誤信念」,與他同住的父母也證實,這情況不是事實。
評估報告指出,由於他長期執著於這些想法,並因自認為受到騷擾而承受明顯精神困擾,其病情屬中度程度。不過報告指,他在案發時並非精神失常(unsound mind)。
法官下令對被告進行評估,看他是否適合接受強制治療令(Mandatory Treatment Order),並將案件展延至7月下判。
根據我國法律,魯莽行為導致火患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一年、罰款最多5000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