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被指收了租金和押金卻不租房子,34歲男子涉嫌至少28起租房騙局,遭警方逮捕,今天控上法庭。
警方昨日發表文告說,當局於4月5日逮捕一名涉及一系列詐騙案的34歲男子。
文告披露,警方自去年8月起接到了至少28起在裕廊區永光路一帶的租房詐騙報案。男子在不同社交平台上,聯繫打算租下個別房間或整個單位的租客,但收下定金後,卻以各種理由推脫,事後也不願意退款。
裕廊警署的警方跟進後鎖定嫌犯身分,於4月5日將34歲男子逮捕歸案。
初步調查顯示,對方也涉嫌參與另一起簽證詐騙案。
男子將在本月13日以欺騙罪名被控上法庭,若罪成將面對長達10年監禁和罰款。

林女士和洪小姐簽約付租金,屋主卻告知無法搬入單位。 (檔案照)
《新明日報》之前報導,這名涉案男子被指過去3年來,利用位於裕廊區湖畔一帶的永光路第166A座組屋的4房式單位,向超過30組人收租金和押金,過後以各種理不租房,受害者才無奈報警。其中一名苦主林女士(34歲,會計)轉帳6400元的租金與押金,才發現上當。
另一苦主洪小姐(25歲,會計)付了一個月押金2300元,大包小包到場,卻臨時發現不能搬入。
記者昨早再次聯絡上苦主洪小姐,她受訪時說,據她了解,涉案男子於5月份被保釋,但並不清楚對方被控的消息。
此外,警方提醒公眾,租房還未確認前,不要預先支付費用,也應該用支票或通過銀行轉帳來支付訂金、租金,並留下文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