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43歲男子涉嫌從女兒3歲時就開始虐待她,不時對她拳打腳踢,還把她赤裸禁錮在廁所,在女兒5歲時將她虐待致死,被控謀殺、虐童等共26項控狀。
上述案件暫定今年7月5日在新加坡高庭開審。除了已逝的女兒,男子也涉嫌虐待4歲兒子。為保護孩童的身份,媒體不可報導任何可能泄露他們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控方周一(15日)向法官申請,在審訊期間同時審理謀殺罪以及同女童喪命相關的另外7項控狀。這些控狀涉及被告將女兒赤裸禁錮在廁所、給假口供和銷毀證據的罪行。
控辯雙方將於周五(19日)做進一步陳詞,法官之後會對這項申請做出決定。
男子面對的26項控狀中,11項與過世的女兒相關。其中謀殺控狀指他在2017年8月10日晚上9時到隔天凌晨之間,虐死女兒。若謀殺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加打鞭。
其餘控狀則指被告在2015年12月至2017年8月之間虐待女兒,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他首次虐待女兒時,她才3歲。
控狀顯示,被告的虐童手段包括對女兒拳打腳踢、掌摑她的臉和手腳、掌摑她的臉導致她撞到弟弟的頭、把她丟在床褥上和鞭打她等。
其中一次,被告被指抓住女兒的頭髮把她拉起來,以及靠著牆壁掐住女兒的脖子把她舉起來,還拿著剪刀指著她。
另一次,被告涉嫌在暴打女兒的過程中,導致她的頭部撞到抽屜。
被告也涉嫌與妻子共謀把女兒赤裸禁錮在廁所里,以及將女兒禁錮在房間裡的小角落,限制她的活動空間。
被告另外面對6項給假口供和銷毀證據的罪狀。
根據控狀,被告發現女兒喪命後,涉嫌銷毀他虐童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剪刀、藤條、水管、浴巾,以及錄下廁所里案發過程的電眼視頻等。
他也被指給警方假口供,謊稱女兒是因為在遊樂場玩耍時頭部撞到滑梯而喪命,以及案發晚上他沒在家。
此外,被告也面對9項涉嫌虐待兒子的控狀。控狀揭露,兒子兩歲時就慘遭被告虐待,被告虐待他的手段與虐待女兒的相同,包括對他拳打腳踢、掌摑、把他丟到床上、禁錮他,以及將他赤裸禁錮在廁所里。
被指參與幾項罪狀的被告妻子目前還未被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