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23年7月5日,新加坡金管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簡稱「MAS」)再次發布家族辦公室新政,調整了13O和13U稅務豁免標準(以下簡稱「新政」),以促進對本地人的聘用及對新加坡股市的投資。本次新政自頒布起立即實施,所有在7月5日上午10點後提交的13U和13O計劃申請均適用新政,在此之前提交的申請則不受影響。
自2022年4月11日新加坡金管局發布家辦新政(以下簡稱「舊政」以來,這是第二次提高家族辦公室的門檻,首年投資金額翻倍至2,000萬新幣,同時,本次在投資金額、投資方向、投資專業人士配置等方面增加了更細化的要求。
下文將介紹本次新政的主要變化,並就政策更新對財富家族的影響進行解讀。

01 新加坡金管局在搞什麼?
近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高層在復盤MAS這一年的成績與不足時,最主要的議題是,How is MAS harnessing the benefits and addressing the risks of wealth inflows? MAS 如何利用好財富流入並解決相關風險?這裡面主要是說新加坡家族辦公室13O。
近七年,新加坡的管理資產(AUM)年均增長 15%,這種增長是由全球和區域性的機構投資者以及個人投資者推動的,其中包括單一家族辦公室,但與普遍認知相反的是,這些流入的大部分是來自機構投資者,而非家族辦公室或高凈值個人。另外,在解決本地勞動力方面,財富管理行業對本地經濟貢獻顯著,最近幾年,新加坡的私人銀行僱傭了超過 15,000 名專業人員,其中約 85% 是當地人,並為其他行業如基金管理公司創造了業務。而家族辦公室的增加雖然提高了總體的管理資產,但這些財富大部分並未在新加坡投資,使得他們的增長並未帶來預期中的大量本地就業機會。
面對這一問題,MAS給出的應對措施是:再次修改家族辦公室要求,對投資方向進行更明確的指引,亦完善了對政策施行中的細節把控。此次政策更新,展示了新加坡政府希望進一步通過家族辦公室政策來促進新加坡本地就業、本地投資、影響力投資及本地慈善,以實現新加坡當地的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意圖。

圖源:新加坡金管局
02 本次新政的主要變化
一、資產規模:首年資金門檻一次性2000萬新幣起
舊 政
13O計劃的要求是 2000 萬新幣的凈資產,在申請時至少滿足 1000 萬新幣,剩餘 1000 萬可寬限至第 2 年滿足,若在兩年寬限期結束時仍未達到 2000 萬新幣的資產規模,則 13O 的稅收激勵政策將被撤銷;
13U要求在申請時滿足至少 5000 萬新幣的凈資產。
新 政
13O的 2000 萬新幣須在遞交正式申請前一次性到位,取消剩餘 1000 萬到位的一年寬限期;
在申請時和整個稅務優惠期內,13O 和 13U 都需始終保持 2000 萬新幣及 5000 新幣以上的管理資產規模,否則,稅收激勵政策將被撤銷;
要求13O和13U的凈資產需為指定投資。指定投資包括證券、基金、股票等大部分的金融產品,不包括保險、新加坡不動產和數字貨幣資產。
二、專業投資人至少有一位是非家庭成員
舊 政
13O 要求僱傭 2 名專業投資人士,均可為家族成員,且申請時可以只僱傭一位,第二位享有 1 年的寬限期;
13U 要求僱傭的 3 名專業投資人,其中至少一位須為非家族成員,非家族成員專業投資人的僱傭享有 1 年寬限期。
通常情況下,家族內 2 名成員可申請並獲批新加坡工作準證(EP),持有工作準證(EP)的家族成員可為他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申請家屬准證(DP)或長期准證(LTVP)。
新 政
13O 在申請和整個稅務優惠期間,僱傭至少 2 名專業投資人員,且其中 1 名為非家族成員;
13U 在申請和整個稅務優惠期間,僱傭至少 3 名專業投資人員,且其中 1 名為非家族成員。
專業投資人要求:
專業背景方面,擁有行業經驗(如金融、投資管理或併購經驗)或學歷(如金融相關專業的學位證書或具備CMFAS、CFA等專業證書),個別情況下,如家族成員能夠證明他們在管理個人財富方面有足夠的經驗,若沒有相關的正式工作經驗或學歷,也可以申請成為投資人員;
投資專業人需被聘為投資組合經理、研究分析師或交易員,月薪不低於3500新元,且每月有超過50%的時間參與家辦獲批的活動;
在整個稅收激勵期內,合格的投資專業人士必須是新加坡稅務居民;
以上投資專業人士都必須在正式申請前受僱;
所有投資專業人員均需遞交個人履歷CV,家辦投資人員的變更、增加均須通過金管局的審核批准;
非家族成員的投資專業人員必須全職在家族辦公室工作,並且在家族辦公室之外的公司中只能擔任非執行職位,如果此專業投資人員在多個免稅的家族辦公室中擔任職位,則不能被視為第二個家族辦公室的專業投資人員。

所以,家族需要付出更多的僱傭成本,根據新加坡市場的行情,這部分的薪資在5,000SGD – 10,000SGD/月不等,另外,如果僱傭的是新加坡PR或者公民,成本還包括15%的CPF(公積金);如果招聘EP等專職人員作為基金管理公司的員工,則可以免去15%的 CPF 開銷。
按照新政,僅一名家族成員申請工作準證(EP)的情況,如兩名家族成員為夫妻,則可能無法同時獲批工作準證(EP),其中一人需以配偶身份申請家屬准證(DP);如兩名家族成員為兄弟姐妹關係,也無法同時配置新加坡身份,因此,最終可配置新加坡身份的家族成員人數將減少。實踐中,通過增加凈資產規模來增加兩位家族成員申請EP的成功機率,也是可探討的路徑之一。
在本次新政之前,不少客戶出於家辦運營(資產量遠大於2,000萬新幣)需求,在基金管理公司下面僱傭了數位專職的EP名額的投資人員,為申請人提供更加專業、獨立的投資建議,對於此類客戶來說,可以無視此次新政門檻。
三、本地投資要求
本地投資要求的調整是新政最為複雜的一個部分,以下分為幾個方面來說明:
(一)本地運營支出要求
舊政條件下,13O和13U每年的最低運營支出分別是 20 萬新幣和50萬新幣(包含海外支出)。新政雖未提高門檻,但做出了階梯式開支要求的補充和更新,且兩者均需滿足本地業務開支至少 20 萬新幣。
如果家族辦公室的資產超過 5000 萬新幣,開支超過 20萬 以上的部分,對本地慈善機構的捐款和本地混合融資項目的贈款(實質參與新加坡金融的機構,此贈款不收回本金和收入),可以納入階梯式開支的計算中,並且在計算稅收優惠時以投資款的雙倍計算,例如,將25萬新元捐給慈善機構,則在統計時按照50萬新元計算。

(二)本地合格投資要求
舊政要求將凈資產的10%或1000萬新幣(兩者之中取更低者)投資到本地合格投資,新政更新為最低分配投資要求,且在原有的四個投資選項上新加了兩個不限區域的投資選項。
最低投資 1000 萬新幣或資產管理規模的 10% 必須是在以下領域:
1.在新加坡許可的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或商業信託;
2.合格的債券 ;
3.由新加坡持牌/註冊的資管公司分銷的基金;
4.對新加坡非上市運營公司(比如初創企業)的投資;
5. 與氣候相關的投資;
6. 同新加坡本地金融機構廣泛參與的混合投資機構。
混合投資機構:是指由特許投資人(政府、慈善機構等)以及機構投資者(銀行、機構、投資公司等)共同參與的投資構架。

從2023年7月5日開始,氣候相關投資和混合融資將被視為符合條件的投資;對新加坡上市股票和混合金融結構中的深度優惠資本給予2倍的認可。
按2倍乘數計算投資金額的項目:
在新加坡金融機構大力參與下的混合融資中,獲得高度讓步優惠的資本(Deeply Concessional Capital,此類投資無收入、最先承擔損失);
MAS指定交易所上市的權益;
主要任務是投資於 MAS 指定交易所的上市股票的ETFs;
由新加坡持牌金融機構分銷的非上市基金,主要投資於 MAS 批准的交易所中的新加坡上市股票。 新加坡金管局批准的交易所的股票
按 1.5 倍乘數計算投資金額的項目:
新加坡金融機構持續參與的混合融資中的讓步資本(Concessional Capital,相較普通投資而言,此類投資具有收入更低、償還順序更低等特點)。
按 1 倍乘數計算投資金額的項目:
在金管局認可的交易所上市的地產基金、商業信託或ETFs(其主要任務不是投資新加坡的股票)
對新加坡非上市公司的投資
氣候投資項目
在新加坡金融機構大量參與下,投資於混合性金融結構的非優惠資本

圖源:新加坡金管局官網
舉個例子:
要計算一個資產管理規模為 1.5億 新幣的家辦,是否符合資產部署要求。
1、股票:每年 300 萬新交所上市股票(按2倍計算)= 600萬新幣
2、混合金融(優惠):每年 200 萬新幣,氣候融資夥伴關係(按1.5倍算)= 300萬新幣
3、合格的債券:每年 100萬 新幣的新加坡儲蓄債券
三項配置資本為 1000 萬新幣——資產配置成功!
解讀:
本次MAS 重點鼓勵一些新興行業的投資,以及對新加坡本土的投資。
1、本地合格投資新增了MAS指定交易所上市ETFs。
ETFs是追蹤底層資產表現的指數型基金,可投資包括某種股票、債券或其他類型指數所追蹤的一攬子投資標的,此調整即增加了MAS指定交易所可投資的產品種類。
2、新政將可投資的新加坡持牌金融機構分銷的基金限定為非上市基金。
將基金類型限定為非上市,縮小了可投資的範圍。
3、新政將新加坡非上市運營公司改為新加坡非上市運營公司的投資。
增加了「投資(investment)」的表述,說明除了直接投資此類公司,還可以通過投資此類公司的投資產品來參與,比如私募股權基金,即增加了投資路徑的選擇。
在此之前,基金公司控股運營公司是不被歡迎的,本次,MAS 的信號十分的明顯,歡迎各位家辦基金投資新加坡的運營公司,這將極大的增強新加坡本土運營公司的活力以及資本市場。
4、本地合格投資新增氣候相關投資。
新政沒有將此類投資局限在本地,允許基金公司進行海外氣候相關項目的投資,說明新加坡政府希望通過此舉來推動全球氣候相關投資,以推進全球碳排放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