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單親媽,竟逼7歲女做賊!
31歲吸毒婦帶女兒逛烏節路,看中一家商店後,逼女兒與她上演一出聲東擊西的戲碼,由女兒牽走店員留在一角的一個手提袋,整個過程被店裡的閉路電視拍下。
由於被告的女兒犯案時仍未成年,法庭下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漏女兒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共面對24項控狀,罪名包括多項偷竊、教唆女兒偷竊、冒用他人身份欺騙、不誠實挪用他人財物、觸犯濫用毒品法令等,控方以8項罪名提控。被告昨天認罪後,被判坐牢17個月。
案情顯示,被告曾在2017年9月16日犯案。當天晚上8時左右,她帶著女兒逛烏節路商場。當她們來到一家內衣專賣店時,發現店員將一個手提袋放店裡的一個角落。她認為機不可失,便伺機支開店員,再叫女兒順手牽羊。
女兒原本不肯,她卻軟硬兼施,女兒最終心不甘情不願地配合。兩人最終得手,可是全程被攝入鏡頭。

店主甘家敏說,當時看店的阿姨把手提包放在一個角落,結果被偷。

甘家敏說,店裡接連發生兩起竊案,她再也不敢隨處亂放錢包了。
店員損失了458元(約1392令吉)的財物,包括現金及個人物品。警方最後只起獲店員的樂齡易通卡,但是裡面的儲值早被用光。
調查也顯示,被告後來也在2017年11月11日傍晚6時左右,到一家位於文禮的商場干案,過後被捕。
被告聲稱,她當時帶著女兒,女兒一直喊餓,她身上沒錢,只好趁店員不在,摸走了桌上的一個粉紅色錢包,裡邊有400元(約1216令吉)現金,之後她把錢包扔進垃圾桶里。
被告在2017年9月5日至今年10月28日犯下的案件中,總共入袋約5800元(約1萬7639令吉)。她後來在今年11月被警方要求接受驗尿時,被發現吸毒,犯下觸犯濫用毒品法令的罪名。

被告保釋期間犯罪
被告「路不拾遺」,地上撿到錢包,把裡邊的650元(約1976令吉)占為己有,再物歸原主。
主控官庭上表示,被告曾在保釋期間犯罪。
根據案情,她在今年6月19日下午3時半左右,在蔡厝港的某間商場內閒逛,在一個沒人看管的嬰兒推車旁的地上發現一個錢包。
她撿起錢包,發現裡面有錢,就拿出現金藏入自己的口袋。
一名女子不久後出現,推走嬰兒車,被告懷疑錢包是女子的,就上前歸還,說是自己在地上撿到的。
女子後來才察覺錢不見,直到晚上8時33分才到警局報案。
律師為被告求情
吸毒女稱自己當時單身家人也過世,她是為了養育一對兒女才犯案。如今她結婚又懷了兒子,不會再重蹈覆轍。
主控官在庭上表示,被告不是第一次因偷竊案被控上法庭,也曾為此入獄。
代表律師在庭上為被告求情時表示,被告真心懺悔,當初她是因為家人都過世,自己單身無業也沒錢,為養育一對兒女才幹案。女兒就是被逼做賊的那個,兒子則9個月大。
他也說,如今被告已經結婚,目前懷有一個月身孕,老公也有收入,不會再犯案,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Post in: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