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3 日,國家法院對一起發生在學校營地的非禮案件作出判決,一名 22 歲的男助理因在協助學校舉辦營地活動期間,對 21 歲女同事實施非禮行為,被判處監禁五個月。為保護受害人,法庭禁止媒體報道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案發於 2024 年 3 月 7 日,當時被告和受害者均為營地助理,被派往義順的一所學校工作,他們當晚的任務是進行夜間巡邏,確保營員都已入睡。凌晨 3 時左右,被告以手機快沒電為由,向受害者求助,隨後兩人進入多個助理休息的教室尋找充電線和插座。
在尋找過程中,被告走進一間空教室,受害者跟隨進入後坐在靠近門口的椅子上休息。幾分鐘後,被告突然問受害者會不會無聊,在受害者回應後,被告竟直接詢問其是否願意與自己發生關係。受害者起初以為聽錯,被告又重複了兩遍,待受害者確定自己沒聽錯並沉默時,被告突然伸手摸她的胸部,還再次詢問以確保受害者明白他的意思。
受害者感到害怕,立即跑開,到休息室找到主管,哭著講述了自己的遭遇,並隨即報了案。
在法庭上,被告原本希望通過罰款了事,但控方堅決反對。控方指出,被告不僅在言語上侮辱了受害者,還對其私密部位進行侵犯,罰款的處罰方式在此案中並不適用。最終,法官綜合考慮案件情節,判處被告監禁五個月。
這起發生在學校營地的非禮案件給社會敲響了警鐘,在各類活動中,保障參與者尤其是女性的人身安全至關重要。相關機構應加強管理和監督,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後續社會對這類案件的關注以及相關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值得持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