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闖入樟宜東路上段,通過鷹架爬上四美站和丹那美拉站之間的地鐵軌道。 (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一名17歲少年爬上尚未拆除的鷹架,夜闖當地地鐵軌道「探險」拍視頻,昨日被判18個月緩刑監視,以及完成80小時的社區服務。
《聯合早報》報道,由於被告案發時未滿18歲,根據新加坡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被告的名字和資料。
被告早前承認牴觸一項快捷交通制度法令和一項擅闖罪行,他昨早被判緩刑監視18個月,期間須在晚上10時至隔天早上6時留在室內,並完成80小時的社區服務。
他的父母還須簽保5000元,確保被告在緩刑期間行為良好。
控方陳詞時說,被告在地鐵運營時間擅闖軌道,潛在危害相當重大,而被告停留在軌道期間,有約4至6列地鐵列車經過,他的行為危及地鐵乘客和自身安全。

約高10米的鷹架就搭在軌道旁。(取自早報網)
控方表示,被告還花了兩個月策划行動,並在擅闖期間,採取多項措施避免行徑被發現,包括等待工人離開後才動身、用上衣罩住面部、俯身前進、檢查監控器位置,以及臥倒在軌道旁躲避視線等。
控方指被告的行為,顯示出對自身安全及乘客安全的公然漠視。
法官下判時告誡被告,指他的行為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但考慮到被告年紀尚輕,決定給予他第二次機會,並讓被告的父母上前囑咐他們要協助被告。

被告在地鐵軌道上用手機拍攝地鐵列車駛過的畫面,之後上傳至社媒帳號。(取自早報網)
潛入地鐵軌道拍片 上傳社媒後急刪帳號
案情顯示,2025年1月,被告發現樟宜路上段有一排尚未拆除、可以通往地鐵軌道的鷹架,頓時萌生探險的念頭。
2025年3月27日晚上約8時,被告放學後先在鷹架附近等工人離開,然後脫下上衣,用上衣罩臉遮掩身份。
他跟著從圍欄縫隙鑽入,俯身前進,並檢查周圍是否有監控器。
被告趴在路面,從施工處進口的門與地面的縫隙潛入,沿著樓梯往上爬。
在攀爬途中,被告一度因為有兩名路人從旁邊人行道走過而躲避,後來更趁地鐵經過時,在地鐵聲的掩護下加速往軌道前進。
晚上約8時18分,被告已站上四美站和丹那美拉站之間在東西線地鐵軌道。
他當時踏上第3軌,沿著軌道行走,在地鐵列車接近時便臥倒在軌道旁,用手機拍攝地鐵駛過的畫面。
地鐵離開後,被告又跨到另一側繼續拍照、錄像,然後沿著原路離開。
他在庭上承認在軌道停留約5至10分鐘,期間有4到6列地鐵列車駛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