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局擬定新法案,允許消費者向海外網購,或攜帶最多15公斤的各類食品入境,以供私人用途。
國會周二(12日)針對《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Food Safety and Security Bill)進行一讀。法案除了更新和整合現有跟食品相關的法規,也將強化本地的食品安全制度,以更好地保護公眾的健康
另外,法案也針對民眾可以自海外網購或攜帶入境,供私人食用的蔬菜、水果和常用肉類的限制進行整合。
目前,每人入境時只能攜帶最多五公斤的肉類和海鮮、適量的(手提大小)蔬菜和水果,以及30個雞蛋。其中,牛肉、羊肉、豬肉、家禽、生蚝、冷凍蚝和雞蛋,只能來自獲準的來源地。
在新法案下,當局將不再限制各別的帶入數額,而把整體數額限制在15公斤,肉類來源地也不再受限。不過,監管度較高的食品,如動物的血液和野味仍被禁止帶入本地。
食品局指出,常用肉類包括牛肉、豬肉、羊肉、鹿肉、雞肉、鴨肉、火腿、鵝肉、鵪鶉肉和家養鴿子,其他例如兔肉,在本地不算常用,因此仍將禁止帶入。
整合現有法令
新法案也將把現有的八項食品相關法令,如環境公共衛生法令、肉類和魚類法令和食品銷售法令等進行整合,為整個食品鏈提供一個統一的框架,方便業者參照。
法案通過後,當局不會再根據現有法規,規定持牌食品業者和動物飼料生產商必須遵守運營細節。目前,業者須遵照申請執照時的要求和許可條件來運作,這些要求列出了他們應該如何操作,以確保食品和飼料的安全。
不過,業者仍必須制定相關的食物或飼料管制計劃。
另外,有關食品的營銷和廣告條例也會增強和細化,以應對日益普及的數碼廣告和電子商務趨勢。
主要食品分銷商須做好記錄 可24小時內追溯食品動向
新法案要求主要食品分銷商,如進口商、食品加工企業、屠宰場和動物飼料生產商做好記錄,以便在食品出問題、需要召回時,能夠在24小時內查找出該食品的來源和去向,並向食品局交代,及時進行追溯和召回工作,儘可能降低對民眾的影響。
當局也將提高刑罰,並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框架,以有效遏制違規行為。目前,針對銷售不安全食品的初犯者的最高刑罰,無論是對個人或企業都是5000元,法案通過後則將按嚴重程度,以及是個人或企業有所分級,最高刑罰可高達5萬元。
屢犯不改的違例者在被吊銷執照後,也不能在指定期限內,申請類似的新執照。食品局也可能會謹慎考慮是否要頒發執照給這些違例者的相關人士,包括生意夥伴和家人。
食物的選擇會影響人們的健康和營養,因此,新法案也將讓衛生部制定與食品有關的法規,以促進民眾的健康。
新法案將把食品安全立法範圍,擴大到食品捐贈和免費派發之中,這是為了從多方面確保公眾從安全的渠道獲取食物。
食品業界人士:法案提供明確框架
針對法案內容 ,相關業界人士認為,新法案提供明確的框架,將有助強化本地食安系統。
昇菘集團執行董事林睿雯說,法案為超市、供應商及超市合作夥伴提供了清晰的框架,讓整個行業做好準確記錄,以便對任何食安事件做出迅速反應。
新加坡肉商聯合會主席郭志強也認為,法案將讓監管要求更為明確。儘管落實初期可能需要適應一些成本變化,但從長遠來看,法案將加強消費者對進口食品的信心,對企業和消費者都有益。
國會將於2025年1月對《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進行二讀。

















